全球绿色航运发展报告

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国际海事组织批准了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IMO净零框架”的修正案草案、通过了《2024年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2024LCA导则)(MEPC.391(81))、批准增设了排放控制区域(ECA)及特别敏感海域(PSSAs)。与此同时,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和欧盟海运燃料条例(FuelEU Maritime)也分别于2024年1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减排规则日益严格、技术路径尚不明晰、业界面临减排选择焦虑的背景下,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联合世界海事大学编制《全球绿色航运发展报告(2024-2025年)》,旨在追踪全球绿色航运政策和减排技术发展的最新进程,为港航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选择合适的减排路径提供参考,同时,提升大众对港航业绿色转型的认知,促进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关注、探讨并投入到绿色港航转型的实践行动中。

本报告主要反映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全球绿色航运的发展进程,共分五个章节。
第一章重点梳理了该时期全球绿色航运规则的发布及其影响;第二章介绍了促进绿色
航运发展的市场机制及绿色航运走廊建设进度;第三章介绍了主要船用清洁能源及配套设施的发展情况;第四章介绍了船舶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情况;第五章对全球绿色航运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述,并对未来绿色航运发展趋势做出展望。
《全球绿色航运发展报告(2024—2025年)》撰写过程中采纳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和专家观点,在此深表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报告》中难免存在错漏等不足之处,欢迎业界专家批评指正。

1.1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全球海运行业的监管机构,致力于促进航运的安全性、环保性和环境可持续性。其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是推动全球绿色航运发展的核心机构,专注于减少航运对环境的影响。MEPC分别于2024年的3月、9月和2025年的4月在伦敦IMO总部召开MEPC81、MEPC 82和MEPC 83会议。三次会议均对温室气体减排发布了重要的政策和决议,对航运业的环境保护和减排目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分别对三次会议政策要点进行梳理。
1.1.1“IMO净零框架(Net-Zero Framework)”草案
MEPC 81会上,IMO在其2050年温室气体战略的更新框架中首次提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净零框架(Net-Zero Framework)”。MEPC 83会议审议批准了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IMO净零框架”修正案草案,并将在2025年10月举行的海保会特别会议(MEPC/ES.2)上通过。修正案预计将于2027年3月1日生效实施,适用范围为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排除部分特殊操作和特殊类型船舶)。净零框架包括一系列中期措施,涵盖了有关温室气体燃料强度(GFI)目标、船舶合规机制、净零基金、激励机制等相关要素。一旦获批,这一全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将成为全球首个针对某一行业领域的监管框架。该框架通过整合温室气体燃料强度要求,并结合定价与奖励机制,推动该行业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此框架的核心要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技术措施、市场导向策略以及支持体系。
1、技术措施:目标型船用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基于目标的燃料标准方面,以Well-to-Wake作为核算的基础,并形成双重年度碳强度目标值要求。以2008年的国际航运GFI参考值93.3 gCO₂eq/MJ(WtW)为基准,设定基础目标(Base target)和直接合规目标(Direct compliance target)两级目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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