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今,数据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不仅是国家发展和企业运营的关键支撑,更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战略性资源。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部署要求,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工作部署,在天津市数据局指导下,由天津市大数据协会数据资产服务专业委员会发起,组织包括数据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高校等多家专委会成员单位,共同编制形成《天津市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化资产化实施指引》,旨在为企业提供明晰的方法论和实践路径,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助力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产业链协同重构、释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叠加倍增效应。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明确为生产要素。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列示和披露要求,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依据。2024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关
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实现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安全风险、制定分类分级保护措施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第一章目的与意义
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化资产化是通过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管理,推动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实现高效配置与合规流通,进而为企业创造直接或间接经济收益的重要实践,具有市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是释放企业数据资源核心价值。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化资产化通过激活数据资源的内外部赋能潜力,构建起“内循环优化+外循环增值”的双轮驱动格局。对内而言,依托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推动业务流程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模式动态优化、运营效率系统性提升及客户服务精准化升级,助力企业实现质量变革、成本优化与效能跃升的三重目标;对外层面,通过标准化确权与规范化评估,推动数据资产业务价值、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显性化计量,促使其从“资源”形态向“资产”形态转化,加速数据服务价值的商业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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