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制氢设施指南2025.pdf_下载

1.1.1一般要求
1.1.1.1本指南是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开展海上制氢设施及其上部产品入级检验与发证的依据。
1.1.1.2如主管机关有明确要求,应以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1.2适用范围
1.1.2.1本指南适用于无人驻守的海上制氢设施,包括海上浮动制氢设施、海上固定制氢设施。
1.1.2.2对于集中式海上制氢设施,应满足本指南第1章至第8章的技术要求。
1.1.2.3对于分布式海上制氢设施,除应满足本指南中针对分布式海上制氢设施的条款外,还应满足对应类型海上设施的相关规范及指南。
1.1.2.4对于同时兼有制氢功能的其他类型海上设施,其氢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指南的适用要求执行。
1.1.3等效与免除
1.1.3.1与本指南要求(包括接受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规定,可予以接受以替代本指南的相应要求,其条件是以书面文件证明或表明其至少与本指南要求具有同等的安全水平,并经CCS同意。
1.1.3.2设施上安装的任何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可以代替本指南要求的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其条件是经试验和其他方法证明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至少与本指南要求具有同等安全效能,并经CCS同意。
第2节 定 义

1.2.1定义
1.2.1.1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采用的名词术语定义如下:
(1)海上制氢设施
系指用于从事海上制氢作业的海上设施,包括海上浮动制氢设施、海上固定制氢设施。一般由设施结构搭载制氢系统、氢气处理系统、储氢系统(如有时)等模块组成。
(2)设施类别
①海上浮动制氢设施
系指通常在全生命周期内采用缆绳、锚链或压载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在某一固定地点并漂浮于海面的海上制氢设施。
②海上固定制氢设施系指通过导管架、桩基、重力式基础等底部支撑结构固定于海底的海上制氢设施。
(3)无人驻守
系指无人居住、无人生产作业。在检修、应急故障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下,允许登设施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设施人员不得在设施上过夜。
(4)集中式海上制氢
系指集中布置氢系统设备,在海上制氢设施上实现规模化制氢与储氢功能的模式。
(5)分布式海上制氢
系指在分散的单台海上发电设施上集成安装制氢设备,实现就地制氢的模式。目前多指在单台海上风机平台上集成制氢设备的模式。
(6)氢系统
系指海上制氢设施上与氢相关的设备及工艺系统的统称。主要包括制氢装置、氢气纯化、压缩、储存、灌充等操作单元。
(7)制氢系统
系指以水为原料,由水电解槽、氢(氧)气液分离器、氢(氧)气冷却器、氢(氧)气液洗涤器等设备组合的统称。
(8)氢气纯化系统
系指用于除去氢气中的杂质,使氢气达到预定纯度的设备及工艺系统的统称。
(9)氢气压缩系统
系指通过改变气体的容积来完成气体压缩的设备及工艺系统的统称。
(10)储氢系统
系指用于氢气存储的设备的统称,如储氢罐、氢气瓶等。
(11)储氢罐
系指用于储存压缩氢气的容器。
(12)氢气瓶
系指公称压力不大于70MPa,用于储存压缩氢气的可重复充装气瓶。氢气瓶是压缩氢气储罐的一种。
(13)制氢处所
系指制氢系统、氢气纯化系统所在的区域/处所。
(14)氢气压缩处所
系指氢气压缩系统所在的区域/处所。
(15)氢气储存处所
系指储氢系统所在的区域/处所。
(16)制氢辅助机械处所
系指为氢气生产和安全服务的机械设备(例如原料水纯化装置、空气压缩装置、冷却水循环设备、碱液处理装置、氮气装置等)所在的区域/处所。
(17)控制站
系指火警指示器或失火控制设备集中的处所(亦称消防控制站)。制氢装置控制间应视为控制站。
(18)碱液
用于增强电解液导电性并促进水分解反应的碱性溶液,通常为氢氧化钾(KOH)或氢氧化钠(NaOH)的水溶液,浓度范围一般为20%~30%(如30%KOH或25%NaOH)。
(19)远程监控系统
远程监控系统是指设施上的本地监控单元通过无线/有线方式,把监测数据及信息传输到远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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