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来,全球涌现出多种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标准,多重标准导致可持续信息披露遭遇现实挑战,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发挥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因此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全球基准日渐成为共识。2021年以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成立并致力于为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提供一套统一可比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全球基准”,2023年6月正式发布首批两项准则(以下简称“ISSB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一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迅速得到国际监管部门和市场的高度关注和支持,2023年7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完成对IFRS S1、IFRS S2的全面审查,认可并呼吁将这两项准则适合作为投资者导向的可持续信息全球披露框架。截至2024年9月,全球已有30个国家或地区(不包含美国)正在采取措施将ISSB准则纳入其法律和监管体系,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球的57%,市值超过全球的40%,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一半以上,进一步巩固了ISSB准则的全球基准地位。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企业提高披露信息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全球可比、全面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从而支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ISSB准则的主要参与方和响应者,在ISSB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成立运营,对国际准则在中国适用性开展评估,推动中国本土化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落地实施。202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①(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指引”),填补了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本土化可持续报告指引的空白,既具有国际化的标准,又有本土化的特色。2024年12月,中国财政部等九部门正式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该准则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思路,以ISSB准则为基础,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拉开了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序幕。
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成为大势所趋。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具有包容性的全球基准,中国监管部门统筹谋划、快速反应,制定符合国情实际、衔接国际准则的本土化准则体系,为国际社会因地制宜采纳应用国际准则、循序渐进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本研究通过梳理分析ISSB准则、基本准则、上市公司指引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关联,比较研究三个准则在重要性原则、披露框架、具体议题等关键问题上的异同,可以帮助企业更加精准把握三个准则的逻辑关联和不同侧重,从而系统提升企业可持续信息管理能力和披露质量;也有利于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本土化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和差距,帮助企业前瞻布局更高标准的披露计划,促进准则之间借鉴融合、迭代更新。
本报告由英国驻华大使馆发起,责扬天下管理顾问负责撰写。该研究旨在比较研究当前中国可持续发展领域主流标准和国际准则之间的异同,提出相关观点和建议,为企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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