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日益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这一发展轨迹,是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的双重影响下形成的。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至今,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从最初的摸索前行,到如今的蓬勃壮大,展现出其在支撑国家对外开放、维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不可或缺作用。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涉外法治建设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涉外律师业在上海的发展,不仅见证了中国涉外法律服务的成长历程,更预示着未来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广阔前景。上海涉外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国际视野和卓越的服务能力,已经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桥梁,为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合作、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报告旨在全面回顾与分析上海涉外律师业的发展现状,深入探讨涉外法律服务的热点问题,评估涉外律师及律所的专业评价体系,并展望上海涉外法律服务的未来趋势。报告的编撰基于详实的数据分析、案例研究和专家访谈,力求为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参与者、决策者以及研究者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
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们将细致梳理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脉络,解析上海涉外律师业的特色与优势,审视全球化进程中中国企业面临的法律挑战与机遇,以及涉外法律服务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不断创新与升级。同时,报告将介绍“涉外律师/律所评价指数”的构建逻辑与应用价值,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工具。
我们相信,通过对上海涉外法治建设的深度透视,不仅能揭示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规律,更能为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增强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提供有益启示。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上海涉外律师业正以其独特的优势,书写着中国法律服务走向世界的辉煌篇章。
第一章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较快,涉外法律服务的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扩展,涉外服务的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下,涉外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入世23年,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从蹒跚学步到勇立潮头,从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历程中,可知其机遇与挑战,以期其不断发展壮大。
第一节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历程
涉外律师是指具备我国律师执业资格认证的法律专业人士,专注于处理涉外法律纠纷,通过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多种途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争议解决方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此类律师需精通涉外法律法规,并具备使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专业能力,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代表客户参与国内外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调查:提供WTO法律及政策咨询服务:代理涉外诉讼和仲裁案件,并与国际律师合作,参与国际诉讼和国际贸易仲裁:协助政府部门处理WTO争端解决事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组和并购提供全面法律支持:对境内企业在境外的贸易和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等。
虽然自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后,律师行业和专业水平发展迅速,但是到20世纪末,中国律师行业在普及化和国际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原因就在于,在没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前,中国律师业务中涉外机会少,缺乏跨国背景,这就导致了我国律师服务在外贸领域缺乏竞争力。
1992-2001年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年均额仅5.16亿美元,不到全球1%,主要为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少。加入WTO前,政策也未鼓励海外投资,这就导致我国缺乏培养涉外律师的土壤。为了逐步使中国法律行业发展与国际接轨,弥补国内法律服务的缺陷,1992年5月,司法部允许外国律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提供国际法律咨询。三年内,32家国际和香港律所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积累了一定的跨国法律服务经验。
1992—1993年,中国FDI翻倍,15%体现为跨国并购。虽非中资企业牵头,但确为中国律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机会。至2001年,部分中国律所具备独立尽职调查和涉外法律意见能力,行业专业化逐步提升,这些发展都为入世以后的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1年,我国加入WTO,在进出口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的市场持续增长,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涉外律师法律业务类型和服务范围急剧扩大。在这样的时代浪潮中,我国涉外法律服务迎来了成长壮大的十年。涉外律所开启了规模化的布局,北京大成设立纽约所开始建立国际网络,并于2015年合并Dentons后成为“宇宙大所”。汉坤律师事务所跨国业务与国内业务并驾齐驱,北京盈科投入海外分所建设,这届投资设立多家境外分所,除此之外锦天城、金杜、德恒、中伦等律所在涉外服务布局中都有较大成就。为推进中国律所规模化、专业化与自主化发展,确保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独立性,司法部于2002年颁布了《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原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阐释。该规定明确禁止中外律师事务所结成执业联合体,即禁止合资律所,同时禁止外国律所投资中国律所或雇佣有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此外,外国律所及其律师不得对中国法律的适用提供“具体意见”,需将此类服务转交给中资律所,以促进本土律师全方位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该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在外国律所的威胁下,保证了国内本土律所的生存空间。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中国企业和人员在该战略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日益频繁。这种交流不仅促进了涉外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还催生了包括跨国投资、兼并重组谈判以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在内的多样化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随后,在2014年,中国迎来了首家香港与内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这标志着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新起点。2015年,贝克麦肯思成为首家获准在上海自贸区设立联营办公室的外国律所,进一步加剧了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与多元化。2016年,对于涉外律师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先是在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做出了不支持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定,这无疑增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但仅仅一周后,中央深改组便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这一政策从国家层面推动了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的建设,旨在培养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备全球视野的律师团队,并计划建设一批具有高水平服务能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同年,我国在国际贸易法律领域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早在2009年,当欧盟对中国出口的钢铁紧固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时,高朋律师事务所便迅速代表我国政府,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了诉讼。此案历经六年半的漫长诉讼后,WTO在2016年1月正式裁定中方胜诉,要求欧盟撤销违规征税。这一胜诉不仅是中国首次在WTO案件中胜诉欧盟,更显示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重要作用和日益增强的实力。中伦文德也与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等十一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自发组织成立全球法律联盟(GLA),该组织成为全球第一家由中国律师主导的国际律师组织,充分体现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自2017年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国际贸易和WT0相关案件中崭露头角,曾代表中国政府参与诉美国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DS471)的执行仲裁程序。2018年,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在国际货物买卖仲裁案中代理中国企业,成功推翻了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的裁决,为我国挽回了超过3.6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同年,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也助力阜丰集团在对美国商务部的诉讼中取得胜诉。据统计,仅2018年一年,我国涉外律师在境外分支机构处理的法律事务就超过了3.2万件,相较于涉外律师发展初期,这一数字的增长可谓是突飞猛进。
近年来,我国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积极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要,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根据《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数据,2022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74.4万多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824.4万多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41.6万多件,为87.6万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法律顾问。在律师办理的824.4万多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99万多件,占诉讼案件的12.01%;民事诉讼代理697.5万多件,占诉讼案件的84.61%;行政诉讼代理25.4万多件,占诉讼案件的3.09%;代理申诉2.3万多件,占诉讼案件的0.29%。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中外律师办理的涉外案件。
入世已逾20年,一批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涉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逐渐崭露头角,并赢得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除了办理诉讼案件之外,我国律师还办理了大量的涉外非诉讼法律项目,律师参与涉外法律事务成效凸显。我国律师积极参与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和诉讼、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等法律事务,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反腐败国际多
双边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努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等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公民合法权益。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有效发挥。各地区涉外部门和涉外企业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有效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和企业境外合规管理水平。同时,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也必须深入探讨涉外律师发展的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企业的全球化战略。
第二节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0家分支机构,拥有超过1.2万名涉外律师。相较于2018年,全国涉外律师数量增加了4800余人,增长率高达67.8%。同时,我国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数量较2018年也实现了47.5%的增长。这些分支机构在投资、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税务等领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中外经贸往来和发展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023年以来,全国共办理了250多万件涉外公证业务,公证文书发往了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还处理了3000多件涉外仲裁案件,涉及金融、工程建设、合同买卖、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多个领域,累计标的额超过1000亿元,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自中国加入WTO已23年,我国已从国际规则的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制定者和推动者。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我国起诉了22起案件,应诉47起,并参与190起第三方案件。同时,我国对外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达到292起,占全球的4.6%;反补贴调查17起,占2.69%;反保障措施调查2起,占0.5%。
截至2023年11月23日,来自20个国家的158家律所共设立了208家驻华代表机构。同时,我国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已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业务机构。自入世以来,我国在积极融入世界经济贸易的同时,也推动着WTO的更好发展。随着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不断推进,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力争做到国际一流的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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