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环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2025).pdf

近年来,我国持续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人才链,中国企业对全球经济和科技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和高科技领域,部分中国企业已经拥有了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但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任务部署,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根据北京地区创新主体的现实需求和产业特点,聚焦美国专利诉讼、欧洲专利诉讼;欧盟展会、跨境电商;跨境研发、数字贸易等主要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编写了系列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显著降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成本。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发生了值得关注的变化。例如,2023年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正式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案633起,涉及大量中国企业;跨境研发活动面临的反垄断合规、数字贸易中的数据出境合规等重要性日益凸显;部分国家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频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压力较大;美国地区法院专利诉讼以及337程序也有值得关注的最新趋势。在此背景下,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与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启动了重点环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的更新工作,以期持续提升纠纷应对指导效能,强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处理能力。

一、美国专利诉讼简介
(一)中国企业涉美知识产权诉讼现状
在开拓美国市场的过程中,除了可能涉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调查之外,中国企业还可能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面临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类型的知识产权诉讼。在2023年,涉及中国企业的美国专利诉讼新立案高达447起,远超过中国企业涉诉的20起337调查。其中,跨境电商专利诉讼案件数量为197起,新立案158起,结案103起。与337调查仅有禁令类型的救济相比,美国专利诉讼除了可以颁布禁令禁止继续销售侵权产品之外,通常还涉及到由陪审团来认定金钱赔偿问题,如果败诉,可能会有高额甚至巨额的金钱赔偿。
(二)美国专利诉讼的司法体系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是专利侵权纠纷的初审管辖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为被告居住地、被告公司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联邦地区法院(涉及到外贸的专利侵权纠纷,也可以向美国准司法机构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美国共有94个联邦地区法院。
对联邦地区法院载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当事人对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载决不服的,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复审请求。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很少批准这样的请求。联邦地区法院拥有对全美范围内专利案件的初审管辖权(original jurisdiction)。在94个联邦地区法院中,选择恰当的法院地点(venue)是发起专利诉讼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之一。根据《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法》第1400(b)条的规定,专利诉讼应该在被告居住地提起或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起,如果被告在该地已经建立了经常性的商业据点。
在专利诉讼中,往往存在多个可供选择的发起专利诉讼的法院地点。选择在哪个法院发起诉讼,原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事实上,就专利侵权案件而言,不同的地区法院具有不同的特征。一些法院因诉讼周期较短、原告胜诉率较高和判罚额较高而较受专利权人的青睐,例如,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
(三)美国专利诉讼的基本程序
美国专利诉讼主要包括诉前警告、提起诉讼请求、调查取证、马克曼听证(权利要求解释听证)、审前动议、审理等主要程序。
1.基本诉讼步骤简述
在专利诉讼阶段,对基本诉讼步骤简述如下:
(1)由原告(专利权人)向美国受理法院(联邦地方法院)递交诉状(Complaint),并将诉状连同传票(Summons)送达被告;
(2)被告在收到诉状及传票后一定期问内(通常是30天),对原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Claim)在答辩状中提出答辩(Defense);
(3)法院收到被告答辩后,召集双方律师代理人开“审前动议”,裁定诉讼程序时间表,同时了解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4)搜证程序(Discovery),双方按照法院裁定的搜证时间表开始取证、举证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程序中,美国允许要求提供证据的一方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这一阶段,双方要搜集足以说服庭审陪审团(Jury)的所有证据材料,足见本阶段的重要性。需要注意的是,大量的美国律师代理费均发生在搜证程序阶段,美国知识产权律师基本上都会按小时来收取律师代理费;
(5)简易判决(Summery Judgment),如原被告双方就主要事实争议不大,可请求法官依简易判决判原告胜诉;
(6)马克曼听证(Markman Hearing),在所有的专利诉讼中,在庭审程序开始前,法院都会举行马克曼听证会,即“专利主张界定听证会”(Claims Construction Hearing),听证会目的是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作出解释,对双方主张有争议的部分作出界定;
(7)庭审程序(Trial),在搜证程序和马克曼听证会结束后,法院依据审前会议确定的庭审时间开庭审理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与中国不同,美国法律具有陪审团审讯(Jury Trial)制度,陪审团在庭审理程序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专利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审前选择或不选择陪审团来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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