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位、新模式、新机遇——地方城投平台转型迎来窗口期.pdf

“平台型公司”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从广义上讲,所有能够实现信息、资源、资本、供需链接并具有独立价值的公司均可称为平台型公司,可以是省、市、区各级国企,可以是大型民企,也可以是综合性金融平台。

从狭义上讲,我们讲的平台型公司通常指的是具有非常强的区域融合实施属性的地方平台公司。与省级企业更加强调产业布局功能相比,在地方经济中承担大量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产业开发、城市繁荣和民生保障职能的市级/区级城投平台、开发区/高新区/特殊经济区管委会下辖的平台公司,在现阶段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中所发展的作用更为直接,与人民和百姓的生活关联度更高。

综合考虑地方平台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地区开放程度和经济特征等因素,我们可进一步将上述狭义范畴的平台型公司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少数地方平台公司中的佼佼者。这类地方平台公司大多处于经济发达地区或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改革起步早,发展思路新;除传统基础设施和资产运营业务外,已经开展了多板块的产业投资并初步转型成为综合性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了投贷平衡、形成了“投资-建设-运营”的良性链条。

第二类是大多数仍面临改革方向抉择的传统地方平台公司。这类地方平台公司普遍存在于市、区、县级、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等特殊经济区中,以传统基础设施和资产运营为核心业务,主要依靠国家基建项目PPP、专项债财政资金支持拉动项目融资;业务较为单一,运营收入占比低、人员能力有待提升、历史债务压力大、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承担人员开支,一旦发债或者贷款遇到瓶颈就容易出现资金断裂的风险,面临改革转型的压力。

为更加聚焦具有同类改革转型发展诉求的地方城投平台公司,也为更好践行毕马威中国深耕地区发展、支持区域经济转型和平稳发展的社会担当,本报告将重点关注第二类狭义的平台公司-传统的地方城投平台公司,即具备合理体量的一般市级城投平台、区级城投平台、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等特殊经济区管委会下辖的地方城投平台公司,研究在党的“二十大”之后、“十四五”后半期和“十五五”期间地方城投平台的核心定位和切实改革举措,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地方城投平台公司”的发展路径,推动地方城投平台公司从“融资平台”向“城市发展平台”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实践在全国基层国企中落地生根、推广辐射。由于所处区域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这些公司以“城投公司”“城建公司”“城市开发公司”“城市更新公司”等命名,我们在报告后续内容中将统一称其为“地方城投平台/公司”或“城投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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