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引言:当前航空业碳排放由于增长速度过快而备受瞩目,如不加以控制未来碳排放量将翻倍式增长,因此成为全球碳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从传统化石燃料向SAF过渡是全球航空业实现碳减排的必经之路,根据IATA预测,SAF将为2050年全球航空业碳中和贡献65%的碳减排。
废旧资源换发新生,为航空业减碳赋能。产业链方面,SAF上游原料端由废弃食用油脂、农林废弃物、域市固废及工业废气构成,中游生产分为工艺包技术授权与建设落地两个环节,下游通过供应商供应到全球各大航司。合作模式方面,一般SAF工艺包厂商提供核心工艺技术、催化剂及解决方案,并通过技术许可等方式帮助SAF生产企业优化工艺路径、降低成本或缩短项目周期。当前工艺包供应企业以国外为主,国内如建龙微纳等企业正重点突破SAF异构催化环节的异构化催化剂。生产企业则依托自身原料资源和工程能力承接技术落地,实现SAF规模化生产。当前共有11种SAF生产工艺获得ASTM标准认证,在已批准的SAF生产技术路线中,只有HEFA是目前唯一大规模用于商业生产SAF的技术路线。在SAF被与传统航空燃料掺混减排前必须通过可持续性认证、适航审定两项认证以确保减碳属性和安全性。
政策强烈驱动下,全新万亿赛道呼之欲出。根据IATA测算,SAF需在25年内实现近60倍产能扩张,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人民币级别,尽管当前全球SAF用量仍大幅低于IATA目标值,未来多国强制掺混政策的密集落地已为SAF需求爆发铺平道路。欧洲和英国方面,2025年两地均针对SAF做出强制掺混比例要求,未符合SAF掺混要求的燃油供应商或航司将面临罚款;美国大多数SAF政策更多集中于供给端,而非需求端,且政策特点以鼓励性、支持性为主,主要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经济手段刺激SAF生产;我国相关部门已经陆续出台了法律政策和标准支持我国SAF行业发展,2024年我国开始推行SAF试点加注,未来我国SAF行业发展空间广阔。除欧盟、英国、美国和中国外,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均已推出相关SAF产业政策,共同推动全球SAF需求持续增长。
HEEA路线核心在于原材料资源,PtL路线未来降本空间广阈。当前我国SAF产业整体处于发展初期,在产产能有限,均为HEFA路线,产能集中在嘉澳环保、海新能科、鹏鹤环保等企业中。我国未来SAF在建产能较多,HEFA路线仍是未来SAF行业最主流的技术选择,原料成本是影响HEFA法SAF生产成本的核心因素,原料制约下HEFA法SAF企业盈利能力核心在于原料获取能力及原料获取价格,山高环能是原料UCO主要供应商之一。中短期内,高成本的G+FT、AtJ、PtL路线如投产一定程度上或推高SAF价格,在此背景下,掌握原材料资源的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提升。其他工艺方面,G+FT、AtJ工艺需要规模化生产降本,PL依赖技术提升降低原料成本,远期来看,PtL路线降本空间最大。
风险提示:政策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短期产能结构性过剩风险等。
1.引言:SAF应用是航空业碳中和的必经之路
当前航空业碳排放占全球总碳排放比例不高,但由于增长速度过快而备受瞩目,如不加以控制未来碳排放量将翻倍式增长,因此成为全球碳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组织(IPCC)数据,在新冠疫情前的2019年,航空业碳排放占全球总碳排放的1.8%左右,其中国内航空占比约为0.7%,国际航空占比约为1.1%。新冠疫情前的二十年全球航空业碳排放已形成较快增速,2000-2019年间,全球航空业的平均碳排放增速约为2.5%,其中2010-2018年间航空业碳排放增速达到4%,远超铁路、公路、航运等其他交通领域。根据国际能源暑(IEA)数据,随着新冠疫情后国际旅行需求的复苏,2023年全球航空业碳排放量达到9.4亿吨,为2019年峰值水平的90%以上,占全球碳排放比例增长至2.5%。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预测,随着其他行业去碳化,若航空业保持现有碳排放水平和增速,2050年全球航空业碳排放将占到全球总碳排放的25%,此外,世界经济论坛预测2050年全球航空碳排放量可能再增长超过10亿吨到22亿吨/年的水平,实现净零排放对航空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航空业成为全球碳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国际社会目前已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协定书》、《巴黎协定》等一系列有关气候变化的文件。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全球首个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公约确立了全球气候治理目标及原则,要求各缔约国采取国家措施和政策控制气候变化,但并未具体规定气候治理路径,对于航空运输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没有单独进行规定,同时也没有量化规定缔约国的国际义务。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试图建立“自上而下”的减排机制,量化发达国家、经济转型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写入了国际民航组织(ICAO)负责国际航空碳减排管理的内容,但也并没有对管理模式、授权范围和对成员国的法律约束力作出具体规定。2015年的《巴黎协定》设定了长期目标,引导全球致力于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205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碳中和),将全球气温保持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2℃以内,并努力将升温限制在1.5℃之内,此外还强化了“国家自主贡献”(NDCs)模式,各国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的减排目标,每五年更新一次以符合全球气候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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