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手册.pdf

前言
本手册的内容是于2024年9月1日按当时泰国税收法规及当地税收实践所编制,旨在协助有泰国投资意向的企业对泰国的一般税收环境有所了解。由于法律法规在不断演变,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本手册可能无法适用。企业在执行任何税务相关决策之前,可向本司税务法律顾问团队寻求最实时及专业的咨询建议。

个人所得税
税收居民
个人在任何纳税年度内一次或多次在泰国居住180天或以上,则被视为泰国纳税居民。
境外所得
税务局发布了No.Paw.161/2566和Paw.162/2566号的法规。该法规针对从境外带入泰国境内的泰国居民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规,任何个人在任何纳税年度内,在泰国居住一次或多次,且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0天,并且根据该纳税年度泰国税法(Revenue code)第41条第2款,因在国外履行工作职责或开展活动或拥有位于国外的资产而获得应税收入,并在任何纳税年度将该等应税收入带入泰国,则该人有义务在该应税收入带入泰国的纳税年度,根据泰国税法第48条,将该等应税收入纳入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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