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政策制度层面加强设计与指导,持续出台产教融合推进、保障等相关政策。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使用“产教融合”并将其纳入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中。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2022年,《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产教融合新格局得到建立。
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省级层面多样化、特色化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通过梳理近年来国家层面制度15个,省级层面制度126个,如图1所示。希望学习先进、借鉴经验、取长补短,为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纵深推进校企合作提供政策制度方面的参考。希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产业和教育的宏观决策层面、在行企与院校的中观操作层面、在生产与教学的微观实施层面实现深层次融合、全方位合作。对接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持续提高校企合作水平质量,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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