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承担起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试点,至2023年2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全面注册制启动,我国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制度完成了由核准制向全面注册制的过渡。全面注册制下,审核权从证监会下放到交易所,决定权由交易所交给市场。证监会对上市企业的把关方式从过往的实质审查转向形式审查,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资产评估报告等信息成为资本市场参与各方最重要、最核心的关注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步入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挑战也尤为艰巨。评估机构执业风险不断加大、评估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亟需提高,影响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诸多问题与挑战日益凸显。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中,机遇挑战并存,发展前景广阔。本文分析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对资产评估行业业务发展的影响,探讨资产评估行业如何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从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三个层面提出应对建议。以期为资产评估行业利用好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战略机遇期,有效化解风险,稳中求进应对挑战,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
(一)改革历程
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历经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三个阶段:
审批制(1990-1998年):由地方政府根据发行额度或指标推荐发行上市,证券监管部门具有审批职责。
核准制(1999-2018年):又分通道制和保荐制两个时期。通道制(1999-2004年)期间证券监管机构给券商一定的发股数量,发行一家上报一家。保荐制(2005-
2018年)期间券商要对发行人进行推荐和辅导,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负相关责任。
注册制(2019-至今):明确只要达到法定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证券监管机构仅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合规性质的形式审查,不再评判拟上市企业的价值。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注册制首次写入中央文件。而后,注册制各项筹备工作渐次铺开。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承担起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试验田”的重要使命。运行一年之后,科创板各项制度创新经受住了市场考验,并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输出”了成功经验,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揭牌开市,同步试点注册制。2023年2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全面注册制启动,经过3年多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完成了由核准制向全面注册制的过渡。
(二)改革要点
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较为全面的覆盖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在内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全国股转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各
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二是市场掌握选择权,信息披露是重要基础,同时也强调了透明度的变化,审核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都将公开;三是把关方式及监管执法力度发生变化,把关方式从过往的实质审查转向形式审查,高度关注信息披露质量。注册制改革重点关注信息披露,旨在以全新配套制度安排进一步赋能资本市场。
(三)改革意义
全面注册制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一场触及资本市场制度灵魂深处的改革,为与之息息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新的挑战。
过去二十多年,核准制主导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层对公司盈利能力实质审查初衷是好的,但滋生种种弊端:一是企业为了上市过度包装,粉饰报表、大秀财技;二是退市不畅,壳公司沦为资本争相收购的融资工具,“炒小炒差”风气弥漫;三是由于发行门槛较高,没有盈利新经济企业无法在A股上市,中国投资者与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失之交臂;四是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
全面注册制放权于市场,自施行以来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全新气象:一是上市门槛更加多元,资金向优质企业集中,拥抱高科技、新经济企业;二是随着更多公司上市,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市场估值中枢下移,优胜劣汰;三是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与打造创新驱动的经济新引擎相互成就,实现实体与金融的良性循环。
二、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对资产评估行业业务发展的影响
(一)短中期影响不太明显
自注册制从试点到全面实施的四年多以来,对资本市场IP0以及并购重组等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是很大,与此紧密关联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业务也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具体见以下相关统计数据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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