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白皮书.pdf

各国在争相抢占自动驾驶制高点,国内多家企业相关产品技术水

平已站在全球第一梯队,国内多地在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商业试点,为凝聚共识及推动行业发展,我们联合行业多家机构编写《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白皮书》。

“高级别自动驾驶”可以提升运行效率和降低成本。当前,“高级别自动驾驶”已在公共道路和园区等多个场景应用,在公开道路开展商业化试点运营的出租车和自动配送已分布北京、深圳、上海、武汉、旧金山、菲尼克斯等城市。随着技术迭代及验证,“高级别自动驾驶”有望提升车辆运行能力,届时将激发大规模车辆置换需求。“高级别自动驾驶”可以提升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结合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自动驾驶车辆能够精确感知和预测交通状况,可减少90%以上事故。同时,车辆可智能规划路线和速度,优化交通流动以减少交通拥堵,据统计可为驾驶者平均每天腾出50分钟额外时间、为群众腾出更多闲暇时间。

高级别自动驾驶产品已趋于成熟,部分企业已商业化试点运营,建议按分类分级进行管理、试点创新和沙盒监管模式。

1.1国外自动驾驶政策法规

1.1.1联合国从系统上为自动驾驶行业制定相关标准法规

联合国制定的法规适用于1958协议下的成员国。根据这些法规,任何汽车销售到这些国家都必须通过相关认证程序。这使得联合国能够建立一套系统性标准法规,以指导自动驾驶法规的制定和发展。

联合国下设的组织,即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orld Forum forHarmonization of Vehicle Regulations,WP.29),负责制定国际自动驾驶汽车法规政策和安全性能标准。在2019年,WP.29通过审议了《自动驾驶汽车框架文件(L3及更高级别)》(Framework documenton automated/autonomous vehicles(levels 3 and higher)),明确了L3及更高级别自动驾驶的安全和安全防护原则,同时确立了WP.29的优先工作事项、相关成果物、时间表和路线图。

2020年,WP.29发布了三项重要的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分别是

R155《网络安全及网络安全系统》(Cyber security and cyber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R156《软件更新及软件更新管理系统》(Software update and software update management system)

和R157《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utomated Lane Keeping System,ALKS),涵盖了信息安全、软件升级以及自动车道保持系统。R155标志着全球首个强制性汽车信息安全法规的出台,将信息安全要求从符

合标准提升到法规遵从的水平。R156提出了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认证要求,规范了软件升级过程,确保其安全、可控和合规。R157则成为首个对L3级自动驾驶功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强调了安全作为核心,从系统安全(SystemSafety)、失效响应(Failsafe Response)、人机界面(Human Machine Interface,HMI)、自动驾驶数据存储系统(Data Storage System for Automoted Driving,DSSAD)、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及软件升级(Software Updates)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2021年7月,WP.29发布了R151《盲区监测系统》(Blind SpotInformation System)、R158《倒车监测装置》(Devices for ReversingMotion)和R159《行人及自行车移动检测》(Moving-Of InformationSystems),旨在减少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特别关注保护弱势道路使用者(如行人和骑行者)。

2022年7月,联合国发布了R152《用于M1和N1车辆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s(AEBS)for M1 and N1 vehicles)和R16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ventData Recorder System),明确规定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和事故数据记录仪。R152要求自2022年7月8日起,新准入的轻型车必须配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并包括车辆与车辆、车辆与二轮车、车辆与行人以及误触发情况下的应对。R160法规的颁布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车辆碰撞和伤害情况,从而促进更安全的车辆设计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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