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地处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东邻山西和河南,北接内蒙古,西连宁夏和甘肃,南抵四川、重庆和湖北,是我国邻省接壤最多的省份之一。北山和秦岭将陕西分为三大自然区:占据北部黄土高原的陕北地区、雄踞渭河平原的关中地区、坐落秦岭以南秦巴山地的陕南地区。根据三大区域资源禀赋,陕西基本形成“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产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格局。陕西省煤炭资源丰富,全省预测煤炭资源量3800亿吨,居全国第四;累计探明储量1700亿吨,
居全国第三位。其中,陕北地区煤炭资源储量大、品质优、易开采,占全省探明储量的80%以上,占全国探明储量的11%左右。陕西作为我国传统重工业基地,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和有色冶金等产业较为发达。伴随经济持续恢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以榆林为代表的能源资源地市经济增长颇多,2022年陕西省GDP总量突破3万亿大关,在全国排第14名:同比增长4.3%,增速跃居
全国第6。
但在国际环境日益复杂、国内能源革命如火如茶的背景下,陕西经济和财政形势仍有隐忧。一是全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倚煤,与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不相适应,新兴产业规模偏小、创新驱动能力不足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产煤区经济高增的同时非产煤区增长乏力。二是省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坐拥“八百里秦川”的关中地区经济发展条件较好,工业规模大、基础较好、综合实力强,是全省最主要的工业区。2022年关中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陕北、陕南的2.3倍、4.8倍,省内“一省三世界”现象较为突出。三是陕西不靠海、不沿边,在与其他城市群都市圈的竞争中,长期面临“孔雀东南飞”的窘境。四是省会西安快速崛起为全国中心城市,2022年城市首位度达到35%,但对省内其他地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尚未从“虹吸”转为“辐射”。经济问题反映到财政上则集中体现为:对中央财政的净贡献为负、省本级收入占全省比重偏高、采矿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关中五市财力占比近六成、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区县债务负担较
重等。
如何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是陕西省“十四五”期间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要持续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现代化工、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现代医药等“六大新支柱产业”,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二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陕西打造为我国向西开放的窗口和前沿;以西安市为发力点以点带面推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加强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拓展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陕西省需在财政政策上做好扩大内需、支持重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强对困难区县的财力补助、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风险提示:区域经济转型不及预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及预期。
根据《中国财政年鉴2021》《中国税务年鉴2021》《陕西统计年鉴2021》分析陕西省财政体制和税源结构,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从对全国财政的净贡献来看,陕西省需中央财政净补助,省级政府再将九成以上的中央转移支付用于补助市县支出,增强市县财力。2020年陕西对中央财政的净贡
献位居全国第15名,为-1279.9亿元,需要中央补助。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县域经济较为落后,部分非产煤区县“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与偿还地方债务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陕西省政府在获得中央补助收入后主要用于补充市县财力,2020年陕西省省本级补助市县支出2837.8亿元,占中央补助收入的比重达到95.8%。
第二,从省以下财政体制来看,陕西省省本级收入占比较高,有利于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从主体税种来看,除电力供应业、金融业、交通业等特定行业企业外,陕西省创造的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资源税作为省级和市县的共享收入,在省级、市县的分配比例为30%、7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省级、市县的分配比例为50%和50%。2021年陕西省省本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四大税种占全省相应税种的比重分别为28.4%、49.5%、49.8%和29.8%。2021年,陕西省省本级、市本级、县(区)级及以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分别为26.6%、34.6%
和38.8%。
从支出层级来看,与收入相比支出责任更为下沉区县政府,2021年陕西省省本级、市本级、县(区)级及以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分别为16.0%、27.2%和56.8%。从支出结构来看,2021年陕西省教育、社保就业、农林水、卫生健康四项支出占比最大,分
别为16.9%、15.8%、11.4%和9.3%。而陕西省本级在社会保障和就业上的支出占比最高,
达到21.5%;地市级及以下则以教育、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为主。
第三,从产业结构来看,陕西省创造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和批发零售,四大行业贡献了近七成税收收入。2020年陕西省三次产业创造的税收收
入占比分别为0.1%、55.5%和44.4%,第二产业仍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从具体行业来看,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和批发零售四大行业创造的税收收入居前,占比分别为25.3%、
19.1%、12.4%和10.8%,合计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7.6%。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省呈现出“采矿业强、制造业弱”的特点。陕西省作为我国矿产资源大省之一,2020年采矿业创造的税收收入占比较全国平均高出16.2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对全省创造税收贡
献达到15.3%。相较而言,制造业对税收的贡献仅有25.3%,低于全国平均5.7个百分点。同时,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是制造业的创税主力,其创造税收占制造业创造税
收比重达到35.9%。
第四,从税种来看,陕西省创造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2020年增值税贡献了陕西创造税收收入的39.9%,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创税占比分别为17.6%、11.8%、6.8%和6.2%。与全国平均相比,陕西省税收占比呈现出“资源税高、所得税低”的特征。2020年陕西省创造的资源税占比较全国平均高出5.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比分别低于全
国平均4.5和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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