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计算与公共数据开放白皮书2022.pdf

数据是数字化发展的基本要素。进入数字时代,人类获取、管理和利用数据的能力空前提升,社会各界对数据的价值也愈发重视。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数字化发展需要整合和利用各种来源的数据,而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生成、获取和保存了大量基础性、关键性的数据资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数据保有者。在工业时代,政府在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数字时代,公共数据作为一种新的基础设施,将和物理基础设施同等重要。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把公共数据开放给社会进行融合利用,将有力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发展。因此,开放公共数据,构筑公共数据基础设施,是数字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在数字时代的责任。
近年来,公共数据开放已成为国家政策的重要关切。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研究建立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基础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释放数据红利”。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也要求“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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