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域联动式营商工具:2022视频号助力中小微报告-百准研究院.pdf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达4800万户。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部

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占全部企业就业人数的79.4%。由此可见,中小微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吸纳和调节就业的”蓄水池”,是

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然而,在外部供给不确定性增强,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等背景下,如何控制营销成本,提升效率,成了中小微企业寻求数字化转型、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其中,不少中小微企业将目光聚焦到了蓬勃发展的短视频上。

2020年1月,微信推出视频号。伴随着产品的迭代和完善,作为”企业的新官网”的视频号,凭借连接公私域的流量优势,正成为中小微企业触达用户的新工具。作为微信生态中不同组件间的连接器,视频号具有创业门槛低、获客渠道多、私域属性强、流量价值高等特点,降低了创业门槛与经营成本。

在国家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之际,我们深入研究了视频号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力求更好地洞察现状、提炼要点、给出建议,希望帮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重视视频号的新机遇,降低成本,提升效益。

目前,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主要是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

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为更好顺应市场发展情况,工信部于2021年4月对该规定进行了大

幅修改,已形成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但鉴于修订稿尚未正式生效,本次研究中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主要参考了时间较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该办法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了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

大类。但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三类分级不同,该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

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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