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pdf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南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经系统梳理南宁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从产业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服务、人才智力服务、生产要素保障、降本增效、税收优惠、国际贸易及交通物流服务等八个方面汇总了160条政策措施,编印形成《南宁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为企业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指南,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手册电子版可通过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fgw.nanning.gov.cn/)下载获取。
由于政策覆盖范围广、更新频率高,手册中难免存在疏漏或不尽完善之处,恳请广大企业和读者批评指正,我们将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对手册内容持续优化完善,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政策服务。

1.南宁市促进人工智能企业聚集的政策(对入驻“南A中心”的企业提供场地支持)
◆适用对象

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
◆支持措施

对入驻南A中心展示中心、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和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的企业及团队,提供零租金“拎包入住”办公场地,单个主体的支持期限不少于2年、人均最高15平方米、累计最高500平方米。对人工智能制造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开展生产活动的,另行给予专项支持
◆政策依据(文件名、文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政策有效期
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4号)
本措施适用于自2025年3月1日起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途径

按照《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第一批政策申报指南》要求申请,详见政策原文二维码。
◆受理条件

1.2025年3月1日起,在南A中心展示中心、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和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落户且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签约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纳税,信誉良好;
3.项目所属领域须为人工智能核心产业,须使用AI核心技术或工具(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开展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相关设备制造等),并具有明确的技术可行性及路径以推广至东盟国家实际应用;

4.企业经营方向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本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和发展潜力;
5.企业须在享受零租金场地期限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场地使用规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或运营计划。
◆申请材料

1.南A中心项目准入和办公场地申报审批表;
2.入驻企业项目建议书(需包含有人工智能要素内容);
3.申请公司在南A中心办公人员情况表;
4.项目投资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材料承诺函;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2.南宁市支持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政策(对入驻南A中心的人才团队给予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
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
◆支持措施

对入驻南A中心的初创型创新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和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文件名、文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4号)
◆政策有效期

本措施适用于自2025年3月1日起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途径

按照《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第一批政策申报指南》要求申请,详见政策原文二维码。
◆受理条件

1.初创型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2025年3月1日起入驻南A中心;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为人工智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
(3)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带头人),团队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全职在项目单位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有固定经营场所;
(5)项目有较为清晰的商业模式,主导产品(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本文来自知之小站

 

报告已上传百度网盘群,限时15元即可入群及获得1年期更新

(如无法加入或其他事宜可联系zzxz_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