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力: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粮食产地,以能源、装备、石化和食品等传统产业为主导产业,近年来受资源衰竭、产业结构、人口老龄化及人才流失等因素制约,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规模持续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24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5万亿元,规模居全国各省市降序排列第25位;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2%,增速低于全国1.8个百分点,是当年全国经济增速末三位的省份。从产业结构看,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国第一,农业对经济的贡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经济增长承压,服务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主引擎。2024年,全省分别实现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3203.3亿元、4147.3亿元和9126.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0.2%和4.7%,增速较上年分别提高0.3个、3.3个和下降1.2个百分点。从需求端看,2024年黑龙江省投资止跌回稳,但消费和进出口增速明显下滑,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低于全国水平。2025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万亿元,同比增长4.8%,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增速仍低于全国同期水平(5.2%)。
从下辖地级市(地区)(简称“地市”)情况看,2024年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格局变动不大,经济总量仍呈明显分化态势。其中哈尔滨作为省会城市,其经济首位度仍显著,油城大庆规模次之,当年二者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6016.3亿元和2815.8亿元,合计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3.6%。除哈庆两市外,省内仅齐绥牡佳4市GDP规模超千亿元,其余7个地市经济总量均在八百亿元以下,其中双鸭山、鹤岗、伊春、七台河等地市产业结构单一,受资源枯竭、环保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经济体量较小,在全省各地市经济规模中排名靠后。具体看,2024年全省下辖地市经济呈“10增3降”,其中经济负增长的3市为七台河、鹤岗和鸡西,同比增速分别为-7.2%、-2.9%和-1.1%,其中七台河较上年下降10.6个百分点,成为当年省内经济增速降幅最大的城市,而上年唯一经济负增长的经济体量最小的大兴安岭地区则转为正增长,增速较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至3.7%,是全省经济增速同比增幅最高的地区。同年佳木斯、哈尔滨两市经济增长相对较快,增速分别为4.8%和4.3%,分别较上年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除上述6地市外,剩余7市经济增速则处于2%-4%之间。从产业结构看,目前第三产业在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2024年全省共有8个地市三产占比过半,其中哈尔滨、大兴安岭、牡丹江3市占比超六成,省内第一大工业城市大庆仍以二产为主,绥化、佳木斯两市一产占比则超40%。2025年前三季度,除牡丹江、佳木斯两市尚未公布外,全省其余11个地市经济均实现增长,增速处于4%-7%之间。从规模看,哈庆仍领先于其他地市,当期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653.5亿元和1894.6亿元。
财政实力:黑龙江省财政实力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偏弱,财税收入质量一般。2024年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2.34亿元,同比增长4.0%,税收比率为60.0%,较上年下滑1.5个百分点,在全国31省市中均排名第25位,其中税收比率排名较上年提高两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矛盾仍突出,公共财政支出对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等依赖较大。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仅为22.5%,上级补助收入¹占全省财政收入合计的比重为45.6%,对财政支出缺口形成重要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黑龙江省财力贡献较小,2024年虽实现增收,但自平衡能力仍较弱。当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67.20亿元,同比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给率为31.1%,高出上年9.3个百分点。2025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当期,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9亿元,同比增长3.4%,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较2024年提高5.2个百分点至27.7%;同期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3%至71.5亿元,仍主要由地市级贡献,同期地市级实现基金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3.4亿元,同比下降4.9%。
从下辖地市情况看,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序大致相同。2024年,哈尔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仍领先其他地市,为337.84亿元;大庆、齐齐哈尔则以167.89亿元、109.73亿元分居全省第二、第三位,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呈现减收;其余10地市均低于90亿元,其中大兴安岭以14.91亿元体量仍居全省末位。从增速看,除大庆(-1.3%)、齐齐哈尔(-2.2%)、七台河(-15.6%)3市为负增长外,2024年其余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现不同程度的正增长,增速处于0.8%-21%之间。从构成看,2024年全省各地市税收收入整体呈下降态势,税收收入增速均值为-3.9%,其中增速最低的仍是七台河,同比增速为-21.2%,而哈尔滨、大庆、牡丹江、大兴安岭是当年省内仅有的4个正增长地市;同时除大庆(73.6%)、哈尔滨(72.9%)、大兴安岭(52.3%)外,其余地市税收比率处于30%-50%之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总体待提高。同时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自给能力普遍偏低,除大庆(42.2%)外,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均在30%以下,对上级补助的依赖程度高。2024年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仍主要来自哈尔滨,受土地市场略有升温影响,当年哈尔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8.4%至60.8亿元,在全省占比36.4%。其余地市中仅大庆、佳木斯两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略超15亿元,整体对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较小,相对应各地市财力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依赖程度较低。从目前可获取的黑龙江省6个地市2情况看,2025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3增3降”,支出则是“4增2降”,其中省会哈尔滨收入和支出规模仍居首位。
债务状况: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力度较大,以一般债务为主的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增长,在全国各省市中仍处于中下游水平,截至2024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9627.55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1130.26亿元,位于全国31个省市降序排列第24位。但由于自身财力偏弱,政府债务负担相对较重,以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相比,2024年黑龙江省该指标为6.63倍,位列全国31个省市该指标降序排列第7位。2025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1582.08亿元,位列各省市第23位;截至2025年9月末,全省政府债券余额为10631.32亿元,仍居全国各省市第24位。从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带息债务情况来看,全省城投企业2024年末带息债务合计为2369.87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规模降序排列中仍排名第26位。整体来看,黑龙江省政府债务及城投企业带息债务规模均较小,但相较于区域财力,政府债务负担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较重,而城投企业债务负担总体不大,在全国处于下游水平。
从下辖地市情况看,2024年末省会哈尔滨政府债务余额在黑龙江省内各地市中规模仍最大,达3486.3亿元,占全省债务规模近四成;其次为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大庆5市,政府债务余额处于600亿元-710亿元之间;大兴安岭政府债务余额为51.0亿元,绝对规模系全省最小,与油城大庆一同成为全省政府债务相对压力较轻的两个地市,当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的比值分别为3.2倍和3.3倍,其余地市该比值处于4倍-9倍之间。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债券余额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较小,截至2025年9月末仅哈尔滨、牡丹江两市尚有存续城投债,期末债券余额合计为117.9亿元,其中经济和财政实力较强的哈尔滨城投债及带息债务规模居前,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期末其城投债余额占全省七成,2024年末城投带息债务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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