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价政策汇编(2025版).pdf

科技评价是科研活动的“指挥棒”,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人才潜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制度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新时期科技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科技评价体系改革持续深化,政策框架不断完善。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首次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评价体系;2021年《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五元价值”评价导向,推动建立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标准;2022年科技部等八部门启动《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探索分类评价机制与“破四唯”落地路径。这些改革举措推动建立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多维评价体系。
本政策汇编系统梳理近年来国家部委及地方省市发布的科技评价改革文件,旨在为科研机构、企业及管理部门提供权威参考,助力构建“科学分类、多元参与、动态优化”的科技评价新生态。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国发〔2014〕64号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突出,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兴起,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调整完善科技创新战略和政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超前部署,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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