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学位点调整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本报告研究了2024年度和“十四五”期间,全国高校在学位点撤销和增列的布局趋势和变化。通过梳理“十四五”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学科布局的政策要求,分析学科布局的当前趋势,洞察高校学科建设的举措,以期为高校提供学科优化调整方向的参考。
第一章学位点调整的内涵要求和最新政策
第一节高校自主调整两种渠道并行
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点布局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学位授权审核包括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种方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是指学位授予单位根据需求,自主撤销已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不超过撤销数量的其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行为。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2020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水平,主动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印发。
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按《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
另外,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共38所高校。
近年来,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节响应国家之需优化学科布局
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是立德树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始终依循知识逻辑和国家战略需要科学动态调整,极富中国特色。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结构日益复杂、产业升级日益加快,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对人才培养不断提出新要求。
2023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2025年8月,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对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两个《方案》都在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方面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方案》明确实施急需学科专业超常布局行动,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快速布局一批学科专业点。学位点布局优化是对接国家战略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基础,对高校来说,也是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产业人才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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