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大背景下,船舶的节能减排已成为航运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国际海事组织控制温室气体新的排放法规的实施,迫使船舶采用新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船舶能效,船舶余热回收发电技术是降低油耗、提升能效、减少排放、降低EEDI指数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IMO发布的MEPC.1/Circ.896通函《2021年用于计算和验证Attained EEDI和EEXI的创新能效技术的处理导则》已将余热回收系统(发电类型)列为C-1类创新能效技术,为船舶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的计算和验证方法提供了指导。
余热回收发电系统(WHG)作为船上节能、减排、增效设备,除了满足公约/法规的排放要求以外,还需要考虑系统运维安全有关的问题,即系统的运行和使用不会对环境、船舶、重要设备及人员造成不可接受的危害。为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推动余热回收发电系统在船上的推广应用,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中国船级社制定了《船舶应用余热回收发电系统(WHG)指南》。指南从船舶安全角度出发,针对有机朗肯循环、蒸汽动力与废气涡轮动力三种余热回收发电技术路线,规定了余热回收发电系统的设计、制造、船上布置、控制监测、安装试验、运行维护与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作为规范的补充,旨在为余热回收发电系统在船上应用的设计、建造/改造、检验、试验等提供指导。
1.1一般规定
1.1.1本指南适用于在船上安装的采用有机朗肯循环动力、蒸汽涡轮动力和/或废气涡轮动力来实现船上余热资源回收并用于发电的余热回收发电系统(以下简称“WHG”)。采取其他动力类型来实现余热回收发电的WHG可参照本指南执行,并应予以特殊考虑。
1.1.2本指南规定了WHG的设计、船上安装与布置、控制与监测、检验与试验等方面的要求。与WHG共用的常规船舶系统和/或设备,应满足相关公约、法规和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规范相关要求。
1.1.3除本指南规定外,WHG还应满足《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以下简称《钢规》)和/或其他适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以及主管机关的相应要求。
1.2目标和功能要求
1.2.1本指南旨在为WHG的设计、船上安装与布置、检验与试验、操作控制等提供标准,以尽可能地减少WHG的安装和运行对船舶、船员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1.2.2为实现上述目标,WHG的设计、船上安装与布置等应能满足如下功能要求:
(1)适应船舶营运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能有效利用与其连接的热源供应系统的余热;
(3)尽可能地减少WHG安装和运行对燃烧装置、冷却系统和船舶电站的影响;
(4)所使用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制造和试验等应满足《材料与焊接规范》(以下简称《材规》)的相关要求,并应考虑采取防腐措施(如适用);
(5)防止可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意外积聚和扩散;
(6)防止有机工质、润滑油等化学物质的泄漏与扩散(如适用);
(7)防止高温、高压、运转设备等对船员或其他系统设备造成伤害;
(8)针对潜在的火灾风险,采取合适的探火、防火和灭火措施;
(9)考虑WHG的安装、布置和运行对船体结构、船舶稳性和载重线的影响;
(10)采取合适的控制、监测及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WHG安全可靠地运行;
(11)便于对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检查、维护及内部零部件的更换。
1.3定义和缩写
13.1本指南适用的定义如下:
(1)余热回收发电系统(WHG):系指回收利用船上燃烧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高温排气、锅炉产生的蒸汽/热水、热交换器的冷却介质(如冷却水/油)等所携带的余热资源,通过有机朗肯循环动力、蒸汽涡轮动力或废气涡轮动力来驱动发电机,将其转化为电能的装置系统。
(2)燃烧装置:系指船上使用燃料的发动机、锅炉和/或其他燃烧设备。
(3)废气锅炉:系指船上使用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余热来加热水、热油等介质,生成水蒸汽、热水、热油等加热媒介的锅炉。
(4)有机朗肯循环动力系统:系指利用有机工质循环进行吸热-膨胀-放热-压缩四个热力学过程,通过有机工质膨胀做功,驱动膨胀机旋转,将热能转化为旋转机械能的动力系统。
(5)蒸汽涡轮动力系统:系指通过蒸汽驱动汽轮机(蒸汽透平)旋转,将热能和动能转化为旋转机械能的动力系统。
(6)废气涡轮动力系统:系指通过高温废气直接驱动废气涡轮旋转,将热能和动能转化为旋转机械能的动力系统。
(7)蒸发器:系指一种通过热交换让液态物质吸收热量、从而汽化为气态的设备。(8)冷凝器:系指一种通过热交换将气态物质冷却、使其凝结成液态的设备。
(9)过热器:系指将饱和蒸汽(沸点温度下的蒸汽)进一步加热至沸点以上,使其成为“过热蒸汽”的设备。
(10)热油:系指在船舶密闭热油循环系统中,能够在较高温度和一定压力下稳定循环并用于传热的有机液体介质。
1.3.2缩写与符号说明如下:
(1)WHG(Waste Heat Recovery Power Generation System):余热回收发电系统。
(2)ORC(Organic Rankine Cycle):有机朗肯循环。
(3)EGC(Exhaust Gas Cleaning):废气清洗。
(4)SCR(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选择性催化还原。
(5)EGR(Exhaust Gas Recycle):废气再循环。
(6)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系指物质安全数据表,用于表明化学品物理化学特性、安全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信息的综合性技术文件。
(7)OEL(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系指职业接触限值,以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为周期,可以多次接触而无不良反应的一个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
(8)WCF(Worst-case formulation):最不利成分,系指因采用标称成分允差而造成配方的毒性最强或可燃性最大的成分。
(9)WCFF(Worst-case fractionated formulation):最不利分馏成分,系指在最不利成分分馏期间产生的导致成分毒性最强或可燃性最大的成分。
1.4附加标志
14.1对于安装了余热回收发电系统且满足本指南第1章至第8章相关要求的船舶,经申请并检验合格后可授予WHG附加标志。
1.4.2对于WHG预设的船舶,确认其满足本指南第9章的相关要求后,可授予WHGReady 1、WHG Ready 2或WHG Ready 2(X)附加标志。具体含义如下:
(1)WHG Ready 1:针对预设WHG的船舶进行原则性图纸的设计和认可,确保船舶符合将来安装WHG的基本要求,船上未实际安装WHG相关的设备和系统。
(2)WHG Ready 2:针对预设WHG的船舶进行详细图纸的设计和认可,确保预设的WHG满足本指南相关要求,船上未实际安装WHG相关的设备和系统。
(3)WHG Ready 2(X):在满足WHG Ready 2要求的基础上,船舶己实际安装了WHG相关的设备和系统。符号X为一个或多个后缀附加标志,具体含义如下:
①WHG安装处所的船体结构和相关支撑结构已进行加强,由大写字母S表示;
②拟使用的热源管路和冷却管路(如适用)已安装,由大写字母P表示。
1.5图纸和资料
1.5.1对于安装WHG的船舶,除按CCS相关规范指南的要求提交图纸资料外,还应将下列图纸资料提交CCS批准:
(1)WHG相关管系图,主要包括:
①排气管系图(如适用);
②蒸汽/高温热水管系图(如适用);
③热油循环管系图(如适用);
④缸套冷却水管系图(如适用);
⑤WHG冷却水管系图(如适用);
⑥有机工质循环管系图(如适用);
⑦有机工质加注/供应系统管系图(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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