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行业深度报告:解构IP商业化:内容、场景与消费的三元共振.pdf

一、IP授权是什么生意?
1.1产业链概况:两类IP、两大主体、多种模式
■从品牌到IP,从价值主张到情感表达,品牌(Brand)一词来源于古代
欧洲的文字“brandr”,其中文含义是“烙印”,1960年美国营销学会给出了品牌的定义:“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和设计,或是他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IP(IntellectualProperty)由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发扬光大,他将其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2015年以后,IP在中国市场开始被广泛运用,从文学创作、衍生品开发到影视动漫,从自媒体推广到品牌营销,IP的概念逐步进入大众视野。从关联看,IP是品牌进化和深化的高级阶段,通过内容、形象、价值观等对用户的心智产生影响,并与用户产生感情上的关联。当品牌开始通过生产内容和塑造人格来表达而非单纯以产品和服务来实现价值主张,并开始逐步开展IP化运营时,就完成了品牌向P甚至超级IP的转化。在授权行业,品牌授权和IP授权大多指两者的交集,他们的共同特质是:经过时间沉淀,有知名度、好内容、好形象、正能量,有粉丝基础和转化率,有超级符号及记忆点,有可提炼的商业价值(容易商品化且可变现),在法务上的可操作性,有视觉内容的可辨识度、风格行为的可记忆性、商品内容的可延展性等。
■适合做授权的IP主要分为内客类IP和形象类IP两大类。内容类IP大
多有原创的文学、音乐、游戏、动漫影视作品等作为内容基础。随着内容类IP逐渐成熟,内容类IP在彼此之间会进行互相转换,变成综合性IP。形象类IP一般以企业、区域、文旅、赛事活动、个人、虚拟形象和设计等为基础。
■ IP衍生品在IP授权商业化中占比较大,玩具是其主要品类。IP衍生品
一般指通过动画、漫画、游戏、小说等作品中的角色造型制作而成的相关商品,种类包括玩具、文具、食品、饰品、服装、电器、生活用品、音乐、图像、杂志、书籍等。模型玩具是衍生品重要品类,包括盲盒、盒蛋、手办、扭蛋、挂卡、食玩、积木人、BJD娃娃等,其受众一般为15~30岁年轻人。在国内,他们被称为潮流玩具(Trending Toys),也被叫作艺术玩具(Art Toy)或设计师玩具(Designer Toy),在国外一般称作Hobby Toys(爱好玩具),又分为硬周边(Core Hobby)和软周边(Light Hobby)。IP行业参与方主要为授权商和被授权商两大主体,授权方式囊括商品授权、内容授权、空间授权等多种模式。投权商是IP版权的拥有者,被授权商通过合约,从授权商手里合法取得某项品牌、商标或版权的使用权,并开发出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同时要支付费用给投权商。被授权商包括多种角色,一种是直接进行生产的工厂,如义乌小商品、东莞盲盒手办、广州和温州的服装、汕头澄海的玩具等,被授权商直接与授权商签约后进行生产和分销,一种是没有自己的工厂,但是有品牌和销售渠道的企业,签署授权协议后会找合作工厂进行生产。商品授权是最常见的模式;同时,很多IP通过内容变现,如音乐、动漫等,投权商将自己的作品授权给网站、媒体、出版社等平台使用,或因商业合作目的授权给其他被授权商并收取一定费用;此外,以主题乐园、主题餐厅、快闪店主题美陈展等为代表的空间授权亦颇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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