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pdf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于2020年发布了《2020中国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自此开启了数字政府指数的连续性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发布了多个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数字政府发展研究报告,为数字政府相关研究提供基础数据;2024年为服务数字中国战略和数字政府建设国家需求,清华大学正式设立了校级研究机构“清华大学数字政府与治理研究院”,研究院专注于数字政府理论与实践研究,联合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共同完成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的年度更新。
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组织机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4个一级指标,此次再度修订,最终形成13个二级指标和88个三级指标。
本报告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包括22个省、5个自治区与4个直辖市)和333个城市政府(包括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普通城市3类)的数字政府发展水平进行实证评估,力求以严谨、扎实、全面的科学研究为系统评估我国数字政府发展现状提供扎实的经验依据和连续的数据更新。需说明的是,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报告的评估对象尚未涵盖我国的港澳台地区。
本次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力求实现五大目标:一是为数字政府发展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二是为未来数字政府发展提供路径参照;三是为扩散先进的数字政府发展经验提供支撑;四是为缩小区域发展不均衡提供诊断分析;五是为讲好“数字中国”故事提供客观数据。在省级数字政府中,浙江、北京、上海位列前茅,均属于“引领型”省级数字政府;东部地区数字政府的发展显著领先于中西部地区,前者“引领型”和“优质型”省级数字政府的数量远多于后者。
在城市数字政府中,深圳、杭州、广州较为领先,均属于“引领型”城市数字政府;东部城市得分较高,中西部城市虽然总体上仍处于落后地位,但追赶态势明显,部分城市与东部领先城市的差距已在缩小。

清华大学数字政府与治理研究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对本报告享有完整著作权。转载、摘编、编译或其他方式使用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应标注“来源:清华大学数字政府与治理研究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对于侵权行为,研究院及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一、引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当前,新兴数字技术正在型塑着国家治理的底层逻辑与价值范式,其迭代特征不仅驱动着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演进,更在深层次重塑治理体系的运行机理。现阶段,政府数字化转型已超越技术赋能的工具性层面,成为撬动国家治理能力跃迁的关键支点,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鉴于此,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结合治理理论和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实践,在借鉴国内外数字政府相关指标体系基础上,原创性提出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指标体系,于2020年首次开展实证评估,发布了《2020中国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自此开启了数字政府发展指数的连续性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陆续发布了多个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数字政府发展研究报告,形成了具有政策影响力、学术引领力和实践指导价值的品牌性研究成果。
《2024中国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由清华大学数字政府与治理研究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联合研制发布。前者是清华大学于2024年正式设立的专门从事数字政府与治理领域研究的校级研究机构,致力于推进数字政府与智能治理前沿理论研究,全面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国家战略和实践需求。
我国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启动了政府信息化工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互联网+”和数字政府建设。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明确提出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数字政府的三个建设方向,即“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三者共同构成了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发展的任务要求,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报告在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时,将数据开放、平台管理与政务服务等指标纳入治理能力一级指标,对数字政府的能力建设进行针对性考量。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主动型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与因应型的数字化发展战略共同形塑并融合于数字政府建设的转型战略。《指导意见》明确了“两步走”战略:一是到2025年,在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的基础上,基本形成数字政府五大体系框架——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二是到2035年,在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的基础上,通过实现数字政府的五大属性——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指出今年政府工作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这一部署体现了数字政府建设从基础搭建向效能提升的阶段性转变,对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应用要求。
清华大学数字政府与治理研究院、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研发的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指标体系将《指导意见》中所指出的数字政府五大体系框架与五大属性战略要素予以融合体现。首先,通过制度体系、治理能力等一级指标予以侧重评估,将安全保障、数据资源与平台支撑嵌入数据安全政策、数据中心及平台管理等二三级指标中给予重点考量。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所提出的数字政府五大属性,指标体系均以三级指标的细化设置予以融合体现。譬如,一是将“政府侧数字政府机构”主导下协同“社会侧数字政府组织”作为组织机构一级指标,以及“数字政府”引领“数字生态”作为制度体系一级指标来体现《指导意见》意旨的数字政府“整体协同”现状;二是通过“政务云”、多元“网络平台”与“数字化共性应用”的平台与技术支撑体系,为《指导意见》中提及的“智能精准”属性呈现省市建设实际进展;三是通过“数据开放平台”“政民互动”应用渠道与能力等,为“开放透明”属性提供依据;四是通过数字政府应用及平台使用主体的覆盖度、普惠度、回应度等治理效果类指标,为《指导意见》提及的“公平普惠”民生服务提供数据依据。
在党中央、国务院“数字中国”战略框架统筹部署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各地政府加速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进程,形成了相互借鉴、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探索出诸多独具特色、交口称誉的创新经验和优秀成果。如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已形成具有在地特色的数字政府发展模式。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差序化格局与非均衡问题,譬如部分地区基础信息化建设水平仍较落后、数字政府制度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政府回应市民诉求的质量欠佳、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水平不足等。
本报告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包括22个省、5个自治区与4个直辖市)和333个城市政府(包括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普通城市3类)发展水平进行实证评估,力求以严谨、扎实、全面的科学研究为系统评估我国数字政府发展现状提供坚实的经验依据,并为各地政府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和现代化转型提供实践参考和科学评价。本次评估力求实现五大目标:一是为数字政府发展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加紧推进数字政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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