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之后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城投企业债券融资以借新还旧为主,新增融资持续处于收紧状态。特别是2023年9月以来名单制管理下,城投企业新增债券难度明显加大,除企业债及贴标债券外,城投企业发行债券的用途基本上限制为借新还旧。山东、浙江等地纷纷组建地方产业平台。
本文筛选出通过资产重组和城投企业市场化转型实现新增发债的样本企业¹,通过研究其资产重组的方式和转型的路径,结合评级实践,提出该类主体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以期为投资人提供参考。
二、新增发债企业分析
观测期内实现新增发债的样本企业共31家,其中25家通过资产重组和股权划转方式打造形成并实现债券新增,其余6家为城投企业通过产业化转型方式实现新增。
(一)区域及行政级别分布
实现新增发债的样本企业主要位于经济发达的省市,地市级主体和区县级主体数量接近,但区域上呈现分化。
从所处区域来看,本次新增发债的样本企业位于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其中发行主体数量排名靠前的省份包括山东省(6家)、浙江省(6家)、湖北省(4家)和广东省(4家)。
山东省在组建地方产业平台中表现较为活跃,其6家样本企业均系新组建形成,且多数同时开展城建类业务。浙江省区县经济发达,拥有众多的开发区资源,其样本企业主要为杭州、宁波和嘉兴的区县级和园区级企业。湖北省4家样本企业则均为新组建的产业平台,以地市级主体为主。广东省则以区县级新组建的产业平台为主。
从行政级别来看,省级和园区级企业较少,地市级和区县级企业整体数量接近,但区域上呈现分化,地市级主体主要位于河南省和湖北省等省份,区县级主体则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等区县经济实力强的省份。
1实现新增发债是指2023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从合并报表口径实现新增发债,不包括借新还旧和母公司发债偿还子公司债券,同时剔除了城投企业发行的企业债或贴标债券;样本筛选时剔除了传统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金融控股企业、水务及燃气供应等公用事业企业、收费公路企业、轨道交通企业
(二)以资产重组方式新打造的样本企业分析
城投企业积极打造产业类主体,资产规模不大但质量较为优质,业务以产业园投资运营、收费路桥运营、资产租赁、工程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等为主。
本次样本中通过资产重组和股权划转方式组建的企业共25家,主体级别为AA、AA+和AAA的分别约占28%、64%和8%,资产规模相对不大,债务负担相对较轻,且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
从区域及行政级别分布看,新组建的样本企业以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等省份的区县级主体和湖北省、山东省、河南省等省份的地市级主体为主。
从新增债券品种看,泰安市泰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黄石市城投企业组建的2家产业类子公司黄石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产投”)和黄石市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新城”)等同时获得银行间及交易所新增,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金旭”)、东营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国投”)、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任丘市经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经发”)和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鼎投资”)等获得银行间新增,其余主要获得交易所新增,且均为私募公司债。
从新组建样本企业的职能定位来看,下表列举了较为常见的职能定位及主要业务、主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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