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白皮书(2022).pdf

为促进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2018年10月23日上线运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系统。

2019年5月,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监中心”)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市中介协会”)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系统建立的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数据为基础,编写了第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白皮书》年度报告并公开发布,受到了行业及社会的热烈、广泛关注,众多权威媒体纷纷报道、转载;之后在2020年6月、2021年3月和2022年3月,市交监中心与市中介协会联合编写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白皮书》并对外发布。

本报告是《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白皮书》的第五份年度报告。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结果的通报》,市住建局已对7329家中介机构(其中备案证书有效的3233家,备案证书已注销的4096家)、129504名从业人员(其中在职状态人员37457名,非在职状态人员92047名)建立了信用档案,以上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已通过市住建局网站(www.gzcc.gov.cn)向社会公示;市住建局对办理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手续的中介机构(含分支机构)制作并发放了含信用信息二维码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至2022年末市住建局还对约5.3万名从业人员制作并发放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卡》。

市住建局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中介协会在广泛征求会员同行意见的基础上,对《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指标》进行调整,相关修订于12月7日经市中介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工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调整的内容主要体现在:

1.根据《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部分不良行为指标进行修订。包括:①

对原第7、14、25、26、76项不良行为指标进行修订;②新增1项B类不良行为指标(新

增后为B类指标第24条),1项D类不良行为指标(新增后D类指标第27条);③

删除原第27项不良行为指标;

2.调整原第8、36、48、55、58、66、71、74项不良行为指标的文字表述,同时将一个指标中对应多种行为的不良行为指标细分为多个指标,并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重新确定不良行为指标的扣分等级;

3.调整原第75项不良行为指标的扣分等级。

修订后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指标(2022年修订版)》自2022年12月8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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