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则明:金融业监管数据处罚分析及洞察建议(2023年二季度).pdf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挂牌成立,金融监管总局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监管全面性和专业性,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2023年5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EAST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 (金办便函〔2023〕28号) (以下简称“提升工程” ),这是金融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对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监管的外资银行及理财公司、理财登记中心提出监管数据治理和质量提升的要求,深入贯彻二十大报告“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精神,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监管数字化的决策部署,要求实施机构充分认识EAST数据治理的“全局化、工程化”内在要求,在文化、治理、制度、科技等方面进行有力推动,全面深化EAST数据治理,追根溯源,严肃开展整改及问责工作,治用结合,充分挖掘数据价值。

2023年第2季度毕马威持续收集并整理了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的公开处罚信息,通过“数据” “信息” “统计”和“报送”等关键词,识别数据相关罚单(以下简称“数据罚单”或“罚单”),分析金融监管机构的关注点,希望能够协助金融机构更好应对数据领域的新趋势,有效管理数据,更好发挥数据价值。

2023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2共开出数据罚单687张,罚款金额3为10.03亿元,平均罚单146.06万元,涉及408家机构4。

2023年第2季度,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向6类金融机构开出数据罚单303张,分别为银行、保险公司、非银支付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理财公司,罚款

金额3.58亿元,涉及200家法人机构。其中共有5张超千万大额罚单。较2022年同期,罚单数量基本持平,罚款金额上涨68.38%。较2023年第1季度,罚单数量下降

21.09%,罚款金额下降44.50%。

【2】参考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及保险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以及行业通用表达,我们将金融机构分为12大类,依次为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他。

【3】本文罚款金额根据统计单位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在单一罚单涵盖多项处罚事由且无法对罚金进行明确区分时,本文将罚单整体罚款金额纳入统计。【4】指单一法人机构,例如,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作为同一机构纳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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