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出新,奋楫笃行:A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15年回顾与展望.pdf

2006年9月,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175号(以下简称“175号文”),境内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改革开始迈入体系化的监督和管理。中兴通讯、伊利股份分别作为中央国企、地方国企的代表,率先于2007年正式落地实施规范框架下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拉开了境内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规范化、体系化实践的序幕。

从2007到2022,以A股为代表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已经走过了15年。在这15年间,伴随着证监会放开股权激励审批、科创板开市、国企三年改革行动、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正式颁布等改革措施,越来越多的国企实施了股权激励,这些股权激励实践也反过来推动了国企股权激励的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并支持企业实现了市值与业绩稳健增长。

本报告梳理了A股国有上市公司自政策落地后逐步实践并优化股权激励策略和设计细节的整体脉络,重点关注175号文颁布以来,遵循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并经由国资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落地实施的A股上市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回顾总结国有企业股权激励15年(2007-2022)发展特点与成果,展望未来的优化方向。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忠诚度,向员工授予股票或期权等工具,共同承担发展目标,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收益。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股权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国企改革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创新动力和竞争力。2005年以前,国企的股权激励更多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部分、将国有股转让给特定激励对象并设置限售规定,可认为是限制性股票工具的雏形和初步探索;但早期的股权激励实践尚未明确激励性导向,同时没有相关政策依据进行系统性规范和指导,股权激励实践较少、也难以开展。

2005年底,证监会首次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A股股权激励开始进行实质性、系统性的探索。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间,国资委、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股权激励相关文件,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和规范,逐步为各类国有企业奠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基础。

由于国有企业在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影响地位和复杂的管理机制,其在股权激励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需要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股权激励的有效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2005年证监会关乎股权激励的试点政策出台后,我国在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和国企深化改革的进行和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国资委联合其他部委又陆续发布了相关的政策和通知,逐步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股权激励框架和制度,为国有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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