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关键问题研究.pdf

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如何构建数据资源大循环成为理论研究及产业实践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报告通过解读数据资源大循环的概念、特征、意义与挑战,提出数据资源大循环的建设框架、建设原则以及建设路径。数据资源大循环是以统一的制度规范为顶层指导,以合规监管为保障,以集约高效、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为载体,以推动数据资源在跨地区、跨部门与跨层级之间的生产、流通、消费为目标,最终实现数据资源充分流通、数据价值充分发挥的体系。数据资源大循环建设框架由六大部分组成,即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数据制度规范体系、数据合规监管体系、数据生产供给体系、数据流通交易体系与数据消费应用体系。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需构建审慎包容、协同共治、分类分级的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以”双链机制”构建”汇数融智”的产业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文简称“数据二十条”)。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提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

在“数据资源大循环”一词出现在《规划》中后,部分学者进行了解读。清华大学李晓东认为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的核心是数据资源的跨领域、跨组织域、跨区域的汇聚利用,数据跨域互联互通是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的保障。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应重点建设三大领域内容:一是重点解决数据资源统筹管理问题;二是重点解决高质量规模数据供给不足问题;三是重点解决数据流通利用意愿问题①。北京师范大学吴沈括认为数据资源大循环的核心是增强对于全量数据的价值发现能力和价值运用能力,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全量数据要素的最大价值2。华南理工大学蒋余浩认为”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这一举措涵盖从数据产权制度设计到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定价、数据流动、数据要素交易、数字技术再

开发等全部过程的创新活动【3】。

本报告基于对国家政策、产业实践及学界理论的分析,重点围绕如何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进行研究。

2.数据资源大循环的解读与分析

2.1. 数据资源大循环的概念解读

数据资源大循环是以统一的制度规范为顶层指导,以合规监管为保障,以集约高效、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为载体,以推动数据资源在跨地区、跨部门与跨层级之间的生产、流通、消费为目标,最终实现数据资源充分流通、数据价值充分发挥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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