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会计准则在保险业实务运用中的操作性,加强行业内企业会计实务交流学习,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由保险业代表性企业、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会计师事务所等代表组成的起草组,在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意见并经相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本手册。
本手册依据截至2025年10月已颁布并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规定,针对保险业典型业务会计处理提供细化的操作性指引,主要包括行业典型业务、会计处理、会计科目、财务报表列报、重要会计估计等内容。本手册所述内容为行业共性业务的一般性会计处理指引,对于企业个性业务和特殊复杂业务的会计处理,应结合合同条款、业务实质等具体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规定作出分析和判断。
本手册不是规范性文件,不要求强制执行,也不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仅供保险企业参考借鉴。本手册所纳入的示例旨在辅助理解、指导操作、阐释会计处理方法,不可替代企业根据其业务实际作出的专业判断。企业应以最新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规定作为实务操作的最终依据。
第一章保险行业典型业务及业务流程
第一节原保险业务
一、业务概要
(一)人身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按其设计类型,可分为传统型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传统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新型人寿保险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2.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依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予以补偿的保险。具体分为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具体分为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及一年以下的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财产保险业务。
财产保险是以各类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
1.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本身及其造成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单位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个人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4.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5.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偿付或拒绝偿付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7.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是以一方(权利人)因第三方(被保证人)未履行义务或不诚实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8.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承保货物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货物损失的保险。
9.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以船舶、船舶属具和水上装置及其碰撞造成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0.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11.特殊风险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主要承保传统财产保险难以覆盖的高价值性、高风险、高技术领域,主要包括航空保险、航天保险、石油保险及核能保险等。
二、业务流程
(一)新单承保。
新单承保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确立保险合同关系的过程,通常由客户提出保险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新单承保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投保资料采集、投保资料审核、核保、收费、保险合同缮制、保险合同送达与签收、投保资料扫描与归档等环节。
(二)续期业务。
续期业务主要适用于分期交费的人身保险业务,是投保人为维持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交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的业务行为。
续期业务流程一般包括续期应收数据生成、续期通知和续期收费三个环节。其中,续期应收数据生成,是指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以保单为中心生成期交保单的续期应收数据。续期通知,是指在保单应收日前及保单宽限期内,保险公司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制式提醒通知,通过销售人员开展个性化提醒通知,提醒保单客户及时交纳续期保费。续期收费是投保人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实时代扣等方式向保险公司交纳续期保费。
(三)合同保全。
合同保全,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为了维持合同持续有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保额增加权益、减少保险金额、交费方式变更等。
保全业务一般包括保全受理和保全处理两个环节。其中,保全受理包括客户申请、身份识别、客户信息确认、服务选择、资料审核、系统录入、申请事项确认和受理提交等节点。保全处理包括接收受理任务、风险识别、任务分派、自动审核、人工审核、拒办或回退以及任务生效等节点。如果申请办理的保全项目涉及收付费或核保,在保全处理过程中将经过相应的流程环节。
(四)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保单的现金价值质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向投保人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的融资服务。通常一年期以上的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例如终身寿险、重疾险等)可以提供保单贷款服务,具体通过保险合同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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