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惠企政策汇编.pdf

说明:本政策汇编系根据2025年3月31日前发布的政策文件编写,相关政策措施可能动态调整,敬请企业及时关注各级政府最新发布的各项政策文件,相关政策内容与本资料不一致的,以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企业如需咨询有关政策,可拨打市经信局相关科室的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企业服务。
一、国家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申报项目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政策依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
2.申报条件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2)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3)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4)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5)单项冠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3.联系科室:产业政策科,0722-3596200
(二)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政策依据:《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管理认定办法》(鄂经信产业〔2023〕156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的通知》
2.申报条件
企业应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际、国内先进,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基本条件应符合《办法》第六条。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省内第1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所称“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企业,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的优先考虑。
(5)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建立先进企业文化。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6)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7)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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