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省份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主要举措及启示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是产业科技创新的集中体现,加快推广应用“三首”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意义重大。赛迪研究院梳理分析发现:近年来,重点省份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税扶持、创新采购模式、健全激励容错、完善推广模式等加快“三首”推广应用。下一步,建议其他地区借鉴吸收重点省份的有益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策协同、健全制度保障等,助力“三首”突破市场关,打通成果转化堵点,助力科技创新更好赋能产业创新。
一、重点省份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主要举措
加强顶层设计。重点省份将推广应用“三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一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广东、福建、浙江、湖北、山东、河南等省,杭州、云浮、温州、扬州等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将“三首”推广应用予以制度化,如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专门支持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的条例。二是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合肥、铜陵、盐城、常州、南京、濮阳等地级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对支持“三首”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细化完善,如铜陵市通过工业转型升级、合肥市通过“三首”认定管理等明确支持手段与措施。
加大财税扶持。重点省份通过财税支持的方式加大“三首”推广应用力度,加速“三首”进入市场。一是开展保险补偿。山东省对符合条件的“三首”给予投保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浙江省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给予投保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年度保费补贴;杭州市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投保企业分别给予年度不超过500万和300万的保费补贴。二是给予资金奖励。广东省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首台(套)装备给予研制企业最高900万元奖励,湖北省对“三首”给予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最高1000万元奖励;泉州市对首批次材料研制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芜湖市对“三首”研制和应用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三是给予投资优惠。浙江省,嘉兴市、舟山市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符合相关要求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总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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