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国家、省、市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构建起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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