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企業需要按照 CIT 法規定的稅率繳納 CIT。標準 CIT 稅率為20%。自2023年7月1日起,石油及天然氣產業所適用之CIT 稅率為25% 至50%。從事礦產資源勘探、探測和開採產業適用CIT 稅率為32% 至50%。
• 越南政府鼓勵行業包括教育、醫療、體育/文化、高科技、環保、研發及科技發展、基礎建設開發、農產品和水產品加工、軟體及可再生能源;
• 從事優先發展的工業製造(包括高科技、服裝、紡織、鞋類、電子零件、汽車裝配、機械工業等行業的產品)的新投資或擴建項目,在滿足特定的產品和項目條件情況下,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 受鼓勵地點包括符合條件的經濟科技區、一些特定工業園區,以及社會經濟困難地區;
• 大型製造項目(涉及特別銷售稅的產品製造項目或礦產資源開採項目除外)有權獲得CIT 優惠之條件如下: ✓ 資本總額達6兆越南盾(或以上)的項目,且自取得投資許可證3年內撥付到位,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i. 自第4年經營起,年收入最低為10兆越南盾;或 ii. 自第4年經營起,員工人數超過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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