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股上市公司行政刑事法律风险年报(2025).pdf

导读篇
纵深追责时代,上市公司如何筑牢证券合规防线
2019年,随着注册制在科创板试点,证券监管也开启了监管与追责体系的重构,而我们的上市公司行政刑事法律风险系列报告的研究从2018年开始也已有8个年头。
时间行进到2025年,这一年,证监会罚没总额突破81亿元、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同比翻倍、16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退市。从严监管已全面进入“深水区”,“精细化”和“严处罚”已成为监管执法的核心特征。
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而言,要在这一监管周期下筑牢合规防线、规避风险,需要先了解监管的最新执法逻辑,识别高发的合规风险点,才能实现合规风险的前置化防控。
精细化:全链条精准与差异化追责
2025年案件总量继续维持高位(472宗)的同时,处罚当事人增至1556人,增幅19.14%,呈现“一案多罚、全链追责”态势,监管逻辑已从“以上市公司为核心”转向“追首恶”与“惩帮凶”并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员工、内幕信息外围传递者均被纳入追责范围。
从行刑衔接角度,行政与刑事追责链条全面贯通,最高检对43件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发文确立“刑事移送优先”原则,证券刑事风险前置化趋势显著。行政调查阶段如何防范和控制刑事风险,也成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针对市场普遍关注的责任边界认定、处罚尺度问题,2025年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这是证监会首次在证券期货领域建立统一、量化的处罚裁量基准。使董监高等市场主体在履职中能够更精准地把控合规底线,稳定市场预期。
严处罚:资格罚与财产罚两手并重
2025年是新《证券法》施行的第六年,基本处于新旧法交替适用期的末尾。新《证券法》大幅提升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2025年违法成本呈倍数级跃升的直接原因。
2025年罚没总额达81.93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8.02%,首次出现A股个人罚款超过五亿元的案件。500万元以上大额信披违法罚款同比翻倍,出现内幕交易处罚金额达获利额270倍的案件。“惩防并举”的监管导向下,顶风作案的经济成本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资格准入方面,全年共作出禁入决定127次,较2024年的64次增长98.4%,传递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等严重违法者坚决出清的明确信号。
本报告为信达律师发布的第39期《中国A股上市公司刑事行政法律风险观察报告》,立足2025年监管新局,我们试图回应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证券专业机构等几个关切的问题:
本年度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面临的高发证券违法风险有哪些?监管风向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最容易触犯哪些刑事罪名?财务造假与资金占用,2025年有哪些容易被忽视的新“坑”?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防线在哪些环节容易失守?
什么情况下操纵证券市场会从行政违法上升到刑事处罚?上市公司面对证监机构行政调查应该怎么办?
我们希望通过扎实的数据梳理与案例剖析,为上市公司构建“合规-内控-应对”三位一体风险防火墙提供实证支撑,助力企业在强监管环境下识别防范事前风险、妥善应对事中危机,实现基业长青。

第一部分证券监管与刑事风险总览篇

一、证券违法六大核心监管动向山
(一)案件总量保持高位,追责链条更加纵深完整,“严”监管与“精细”监管两手抓
2025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披露上市公司证券监管类行政处罚案件472宗,数量与2024年(475宗)基本持平。已披露的涉案上市公司数量为231家,较2024年的341家下降了32.26%,主要原因在于证监部门的部分处罚决定未披露涉案上市公司信息。实际涉案公司数量并未显著减少,证券执法持续严监管态势。同时,案件数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行政处罚当事人从2024年的1306人上升至1561人(增幅19.53%),案均被处罚主体增多,凸显监管部门对单一个案责任主体的深挖力度。
执法逻辑已从传统的“以上市公司为核心”转向“全链条追责”,不仅聚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更延伸至实施违法行为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及外部第三方,实现“追首恶”与“惩帮凶”的双重震慑,呈现“从严监管”和“精细定责”的特征。
(二)资格罚与财产罚双创新高,A股实控人个人罚款首破五亿
2025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罚没总额达81.93亿元,较2024年(69.42亿)增长18.02%,较2023年(52.24亿)增长56.83%,违法成本连年攀升,再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数量大幅增长,全年共作出禁入决定127次,较2024年的64次增长98.40%,禁入年限的严厉程度也有大幅提升,传递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等严重违法者坚决出清的明确信号。
值得关注的是,往年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多集中于操纵证券市场,而2025年的最高金额罚单则来自欺诈发行证券及信息披露违法领域——东*集团因欺诈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罚款5.8324亿元;其实际控制人李某被罚款5.8854亿元,同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2该案为A股公司实控人个人罚款首次突破5亿元,成为财务造假“零容忍”、“追首恶”的代表性案例。

 

 

本文来自知之小站

 

报告已上传百度网盘群,限时15元即可入群及获得1年期更新

(如无法加入或其他事宜可联系zzxz_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