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无人机应用公路桥梁巡检技术指南(试行).pdf

前 言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低空无人机在公路桥梁巡检中的应用,提升巡检工作的智能化、标准化水平,交通运输部组织技术支持单位编制《低空无人机应用公路桥梁巡检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吸收了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的低空无人机桥梁巡检应用试点成果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内无人机产业应用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手册,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本指南。
本指南由7章和3个附录组成,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巡检方案、5巡检作业、6数据处理与成果、7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附录A巡检方案模板、附录B巡检报告模板、附录C病害智能识别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本指南日常管理组,联系人:刘芳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编:100010;电子邮箱:liufangliang@ccccltd.cn)。

1总则
1.0.1为指导和规范低空无人机在公路桥梁巡检中的应用,提升低空无人机巡检安全管理及成果质量水平,推动巡检技术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各类型公路桥梁的低空无人机巡检,包括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1.0.3无人机巡检是人工巡检的有效辅助与补充手段,主要应用于人工巡检难以实施或更具优势的场景,并与现有公路桥梁管养体系协同融合。
1.0.4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无人机巡检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共建,提升监管效能。
1.0.5公路桥梁无人机巡检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无人机unmanned aircraft
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并配有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挥和控制链路以及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能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组设备。
2.0.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 civil unmanned aircraftregist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职责所用的信息系统。
2.0.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激活civil unmanned aircraft activate
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初始化,使其具备飞行能力的活动。
2.0.4运行识别发送模块operational identification transmitting module
实现广播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与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的软硬件组件。
2.0.5桥梁巡检bridge inspection
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2.0.6自动航线飞行巡检automated route flight inspection由飞行控制系统控制无人机开展的自主巡检作业。
2.0.7手动飞行巡检manual flight inspection
由操作人员人工控制无人机开展的巡检作业。
2.0.8图像尺度因子image scale factor
物体的真实尺寸与图像中对应物体的像素尺寸之间的比例关系。

本文来自知之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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