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谨向以下专家学者致以诚挚的感谢,感谢他(她)们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提供的宝贵意见与专业指导(按姓名拼音排序):方立锋(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中国区负责人,Mari Elka Pangestu (印度尼西亚总统国际贸易与多边合作特别顾问、印尼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席、前印度尼西亚贸易部长),George Hara(前日本政府联合国大使、前日本首相特别顾问),李成(Prof.Li Cheng,香港大学中国与全球发展研究中心〔CCCW〕主任),Shiro Armstrong(Prof.,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日研究中心主任),屠新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对外贸易专家),Peter Drysdale(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克劳福德公共政策学院经济学荣誉教授,东亚经济研究中心所长),吴瑶(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姚玲(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Edward Yau(香港特别行政区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香港大学CCCW非驻院研究员)。
导语
当前,全球治理正面临气候危机加重、贸易壁垒升级等复杂而严峻的局面。一方面,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全球平均近地表温度、温室气体浓度等指标均达到有观测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加快绿色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最为紧迫的时代课题;另一方面,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频频抬头。2025年,美国第二次退出《巴黎协定》,并大幅提高对其他国家的关税壁垒,进一步从多边气候与贸易治理机制中抽离,加剧了全球绿色转型路径的制度不确定性。在气候外交与全球贸易协调机制失灵的背景下,绿色产品与技术的跨境交易、绿色产业链的协同构建以及绿色投资的国际配置,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应对气候变化和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等全球治理命题正处于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取决于世界各国的抉择。亚洲地区应该提出自己的思路和制度安排,而不仅仅是被动地“应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崩塌。
在气候领域,亚洲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亚洲贡献超过50%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全球主要的碳排放来源地。亚洲也是气候风险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孟加拉国、太平洋岛国、泰国与印尼等国均面临海平面上升与极端天气的严重威胁,预计到2030年,仅RCEP成员国中便有多达750万人可能因气候灾害陷入贫困。与此同时,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寻求以绿色工业革命为路径的产业转型,越来越多国家将可持续制造业与气候韧性型基础设施视为未来促进就业、减贫和构建经济韧性的核心引擎。相较于延续依赖化石能源的传统工业化路径,亚洲国家已经开始将目光转向可再生能源与储能、电动汽车、节能技术与循环经济等绿色技术,将这些绿色技术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提升长期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替代方案。但绿色转型在许多国家内部依然面临制度能力差异、财政资源有限、绿色技术可得性不平衡、绿色金融面临巨大缺口、绿色标准体系缺乏兼容性等障碍。因此,如何构建契合亚洲发展现实的区域绿色合作机制以克服以上障碍,已成为全球气候和亚洲区域治理中亟待回应的关键议题。
我们认为,为了真正发挥绿色贸易在推动全球减碳目标实现与促进可持续经济增长中的双重功能,应将推动建立“绿色自由贸易”的体系。所谓“绿色自由贸易”体系,是指系统性地降低有环境效益的产品和服务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减少相关投资壁垒,从而推动和鼓励各国更多地生产和交易绿色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安排。在非关税壁垒方面,要通过推动绿色产品定义、碳标签、绿色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标准体系的协同化,减少绿色产品跨境流通中的合规成本;在投资领域,要推动建立覆盖跨境绿色投资、绿色技术转让、碳市场互联互通等制度性安排,以此支持各国参与到绿色经济的产业链中,并以此加速经济和就业增长。
在可预见的未来,鉴于日益复杂的地缘政治和贸易冲突,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的政治、经济可行性不大。但是,在亚洲地区推进绿色贸易安排的可行性要高得多。主要理由包括:绝大部分亚洲国家是自由贸易的受益者和坚定捍卫者;亚洲地区对绿色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判断比较积极;亚洲国家之间(如中、日、韩与东盟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强,开展贸易和投资的潜力大;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经济体,在推动亚洲自由贸易进程中可以发挥引领作用,有能力通过率先降低贸易壁垒、更多购买他国绿色产品与服务来激励其他国家的参与自由贸易安排,换句话说,中国有“组局”的能力与号召力。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目前全球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区域自贸协定之一,具备成为推动区域绿色贸易合作平台的潜力。尽管当前协定文本尚未对绿色贸易作出系统性规定,但RCEP基于协商一致的合作机制、不断推进的规则升级议程,以及部分成员国在绿色清单制定与标准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为未来构建区域绿色贸易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我们认为,应该围绕RCEP框架推动绿色贸易的路径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与政策探索。基于上述背景,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就“RCEP与绿色贸易”议题发起了联合课题组。课题组从2024年4季度启动,在过去的一年内,组织了一系列国内外的研讨活动,并就初步成果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国对外经济关系学会、中国生态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机构主办的研讨活动中进行交流。课题组还广泛吸纳了来自印尼、澳大利亚、香港、日本、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的意见。课题组基于这些研讨和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模拟研究,形成了五份系列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分别聚焦以下内容展开深入分析:
报告一《现有绿色贸易机制的演进及局限》围绕绿色贸易的起源、概念演化以及近年来在多边、区域与双边层面推动绿色贸易规则和合作机制的最新进展进行探讨,同时分析了现有机制难以实现广泛拓展的原因。报告指出,现有绿色贸易机制在少量国家之间取得了进展,但由于所覆盖的绿色产品范围过窄、未触及非关税壁垒问题、部分国家态度不积极等问题,参与国取得的经济收益并不明显,制约了更多国家和区域机制参与这一议题的兴趣。
报告二《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绿色贸易的路径和潜力》综合分析了RCEP成员国在碳中和承诺、绿色产业发展基础与贸易结构等方面的共性与差异,梳理了RCEP作为亚洲地区区域绿色合作平台的潜在优势。在此基础上,报告二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为RCEP下一阶段绿色贸易规则的拓展与机制设计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报告三《RCEP推动绿色贸易的经济与环境影响评估》将聚焦于降低绿色产品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纳入绿色服务贸易与扩大绿色产品清单等路径影响的量化分析。报告通过构建全球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基于GTAP循环经济数据库,评估不同绿色贸易路径对RCEP区域经济体GDP、行业产出、碳排放强度等关键指标的影响,研究能够为RCEP框架下绿色议程的演进方向提供数据支撑与政策参考。
报告四《RCEP框架下非关税贸易壁垒降低与绿色自由贸易》将专题探讨RCEP内部非关税壁垒的表现形式、结构特征与治理挑战,重点分析其在绿色贸易扩展过程中的抑制效应。报告将特别聚焦于电动汽车(EV)、绿色农业产品等具备区域市场潜力的代表性品类,深入分析其在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合规程序等方面所面临的具体非关税障碍,并提出构建区域绿色标准互认机制、监管协同平台等政策建议,以提升RCEP区域内部的制度兼容性与绿色产品通行效率。
报告五《推动RCEP范围内绿色投资》将重点分析绿色贸易如何通过促进投资形成“贸易一投资一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机制。报告将围绕绿色投资框架、可持续金融工具(如绿色债券、碳金融产品)机制等路径,探讨推动区域内绿色项目投融资和技术扩散的制度基础与操作方式。通过比较欧盟、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在绿色贸易投资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提炼可适用于RCEP区域的本地化政策工具与区域合作模式。
本课题研究的初步成果显示,如果设计和执行得当,在RCEP框架下推行绿色贸易制度至少可以实现三大好处:一是加速所有RCEP成员国的绿色低碳转型的进程;二是提升所有RCEP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就业增长和财政收入;三是创造一个在“多边主义”框架下推动气候合作的“多赢”模式。与一些发达国家在单边主义框架下推动“碳边境调节税”的做法相比,绿色自由贸易是“多赢的气候合作”,而前者则是“气候领域的零和游戏”。我们认为,绿色自由贸易是有更强生命力的国际气候合作的制度安排。我们希望通过本系列研究,从历史分析、量化评估与机制设计等多个层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在
ROEP框架下推动绿色贸易的可能性与现实条件,回应全球气候治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力求为亚太区域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中发挥更积极、协调与建设性的作用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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