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期价值创造, 从自然风险“关注者”转向“行动者”—2024年中国企业CDP自然信息披露报告

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气候变化构成的“双重危机”已推动国际社会形成协同治理的共识,并正通过国际多边公约与自然信息披露标准、框架等实现快速整合。《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与《巴黎协定》协同度达89%;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建议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S1、S2)、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等核心框架的互操作性不断增强;ISSB计划将TNFD 14项核心指标纳入其准则体系;CDP于2024年推出整合问卷,推动企业关注气候之外的自然议题,全面评估环境风险的影响。
全球方面,2025年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在卡利阶段成果基础上,就资源调动、监测框架等关键议题达成历史性共识:明确至2030年实现每年2,000亿美元的生物多样性资金动员目标,并通过“卡利基金”等机制撬动私营资本,为全球企业及金融机构指明行动方向¹;同时,大会强化了企业披露要求,推动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与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等机构加速标准整合,为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提供了评估自然风险、投资自然积极型项目的清晰路线图与问责框架。
中国自然相关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推动本土披露实践迈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2024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与三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相继实施,构建了系统的披露监管框架。在此驱动下,中国企业积极实践自然相关议题披露。金蜜蜂研究显示披露生物多样性信息的企业占比突破半数²;CDP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在自然信息披露方面的参与增长迅速³,企业正从政策“关注者”向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者”
转变。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与金融机构要求获取可比的自然数据,自然相关主题金融产品规模也在持续扩大,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已成为企业提升商业韧性、把握自然机遇的核心策略。

2024年,参与CDP环境信息披露的中国企业数量超过3,600家,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已成为CDP全球
第二大披露地区,部分领先企业更是获得“领导力级别”
评分,展现出其卓越的绿色领导力。基于CDP数据,中国企业自然治理与实践呈现以下特点:环境风险本质上是财务风险。企业积极应对环境挑战的投入将带来可观回报。CDP数据显示,中国企业每投入1美元应对气候物理风险,平均可获得超过7美元的收益⁴。未来,随着监管趋严、标准统一以及环境治理要求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应尽快采取积极行动,将自然因素深度融入战略决策和业务流程,及早获得行动带来的价值。这不仅是管控挑战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长期商业韧性、把握绿色机遇的增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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